後陽台那道鐵梯鏽得厲害,踩上去「嘎嘎」作響。我先下去,再回頭扶我爸,一階一階,慢得像一輩子那麼長。樓上傳來鐵門被撞開的悶響,還有人在屋裡走動、翻東西的聲音。我們貼著防火巷的牆,屏住呼吸,從隔壁那棟繞出去,走到我停機車的地方。我把我爸扶上後座,他這輩子大概沒坐過兒子的機車,笨拙地抓著我的衣角。我發動車子,沒有回頭,往三重分局的方向騎。
那一路我又在看後照鏡。跟第一次當車手那晚一樣,我一直看後照鏡,看有沒有車跟上來。可是這次不太一樣。第一次那晚,我看後照鏡是怕被抓;這次,我是騎去給人抓的,反而不怕了。人有時候就是這麼奇怪,你拚命想躲的時候,什麼都像鬼;你決定不躲了,天地忽然就安靜下來。橋上的風還是很涼,我爸在後座沒說話,只有他抓著我衣角的那隻手,一直沒放。
分局的燈很亮,亮得有點刺眼。我把機車停好,扶我爸下來,站在門口。他忽然不動了,望著那扇玻璃門,喉結上下滾。我知道他在怕。我也怕。可是我把背包往肩上提了提,那袋四十一萬還在裡面,沉甸甸的。我對他說:「爸,行。」他看了我一眼,點點頭,我們一起推開那扇門,走了進去。
後面的事,說起來很長,其實也很短。
我把知道的全講了。我領過哪幾台機器、阿盤那間手搖飲店二樓、那間四樓的機房、話務間、水房的位置、我爸的證件怎麼被地下錢莊拿去、上面聯絡的電話號碼——我把冰箱後面那張便利貼上的帳號,還有這幾個禮拜死背在腦子裡的東西,一字不漏地供出來。偵訊室裡那個承辦的員警一開始眼神很冷,後來越寫越快,中途出去講了幾通電話。我看得出來,我供的這些,對他們有用。
那袋四十一萬,成了關鍵的證物。後來我才知道,那筆錢是一個開早餐店的中年男人被騙的,他以為自己在跟檢察官配合清查洗錢。案子破了以後,那筆錢因為還沒送進水房、還沒被洗掉,原封不動地被扣了下來,最後發還給他。這是整件事裡,唯一一件我幫上忙、而且真的把錢送回一個人手裡的事。我不敢說這贖了什麼罪,我領過那麼多單,那些錢多半早就變成點數、變成虛擬幣,追不回來了。可是至少這一袋,回到了原本的主人手上。人做了那麼多錯事,能挽回的,往往就只有那麼一點點,小到你都不好意思拿來安慰自己。
阿盤被抓了。連同那間機房、話務間,一次收網,抓了十幾個。阿凱也在裡面。我沒有恨阿凱,是他把我拉進去的,可是當初是我自己伸手接下那五百塊車馬費,怪不得別人。至於阿盤那句「這條線我做十外年攏無代誌」——這下有代誌了。不過我沒有天真到以為抓了阿盤,這條線就斷了。真正坐在最上面、收最多錢、從頭到尾沒讓人看過臉的那些人,一個都沒抓到。他們換一個阿盤、換一間機房、換一批負債的傻子,明天照樣開張。我扳倒的,只是這台巨大機器上的一顆齒輪。可是那顆齒輪,剛好是咬著我跟我爸的那一顆。能把它拆下來,我就滿足了。
那個跪下來求我的阿嬤,我一直沒能問出下落。我把她那單的事也跟警察講了,那天的地址、時間我都記得。可是承辦的人只說會查,後來就沒有下文。我不知道她那二十三萬有沒有回去,我猜多半是沒有——她那單,我沒收成,換別人收了,那筆錢早就洗進看不見的地方。我常常想起她那句「少年的你細膩,樓梯烏暗」。一個被我這種人騙到跪下來的老人家,最後擔心的還是我下樓會不會跌倒。這句話我大概會記一輩子。我做的這一切,抓阿盤也好、自首也好,都換不回她那二十三萬,也換不回她對人的那份信任。這是我永遠補不上的一個洞。我只能提醒自己,別再假裝那些看不見的臉不存在。
我被起訴了,我爸也是。承辦的檢察官說,我們自首、配合、供出上游,是重要的減刑因素。我爸年紀大、被脅迫的情節明顯,加上他證件被冒用的部分查得清楚,最後判得比我們想的輕,緩刑,附帶要去做義務勞動。我年輕、手腳乾淨、又是主動投案供出整條線,判了幾個月,得易服社會勞動。走出法院那天,天氣很好,我站在台階上,覺得整個人被掏空了,可是那種空,是輕的。三年來我第一次覺得,這口氣,總算喘過來了。
我欠的那三十七萬,一塊都沒有少。當車手賺的那些錢,我一毛都留不得,全成了贓款。走出法院,我還是那個負債的送貨員,還是要一期一期地還,還到五十歲。從帳面上看,我這一趟什麼都沒得到,還多了一個前科。
可是我不後悔。
我現在還是在送貨。白天騎著車在城市裡跑,晚上回租屋處,日子過得很緊,可是很乾淨。我爸從那間三重的老厝搬出來,租了一間更小的套房,離我不遠。我們沒有變成電視上那種抱頭痛哭、從此父慈子孝的一家人。三年的裂縫,不是一個晚上就補得起來的。我們還是不太會講話,見了面常常是沉默的。可是每個禮拜,我會去他那裡一次,帶個便當,兩個人配著電視吃。有時候他會講幾句我媽在世的事,講到一半就停下來,我也不追問。有些話不必講完,坐在一起,就是講完了。
我媽的忌日,我帶他去掃墓。三年了,他第一次站在我媽的墓前。他沒有哭,只是蹲下來,用手把墓碑上的灰慢慢擦乾淨,擦了很久很久。我站在他後面,看著他那件還是洗到發白的POLO衫的背影,忽然覺得,我恨了三年的那個人,跟眼前這個蹲在地上擦墓碑的老人,好像從來都不是同一個。也許我恨的,從頭到尾都不是他,是那筆還不完的債,是那台把我們一個一個吞下去、連父子都認不出彼此的機器。
回程的路上,我又騎在那條熟悉的橋上。我爸坐在後座,抓著我的衣角。我看了一眼後照鏡,鏡子裡是我自己的臉——沒有帽子,沒有黑框眼鏡,沒有口罩。就是我。陳建誠。三十一歲,欠三十七萬,有前科,替一個又老又沒用的爸爸多操一份心。這張臉一點都不體面,可是我認得出來,這是我。
第一次當車手那晚,我在後照鏡裡認不出鏡子中的人,還以為那是為了躲監視器。現在我懂了,戴上那身裝備,是為了讓我自己也認不出自己,這樣才做得下去。
而今晚,我終於不必再躲那面鏡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