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鏡小說

第 13 章

八秒

冥婚快遞 2062 字 2026-07-31

後來的事情,大部分我是從新聞跟法院的通知單上知道的。

賴清標被收押禁見,起訴書我在網路上看過,很厚,一條一條列,偽造文書、詐欺、行使偽造私文書,還有幾件在查的,用的字是我不太看得懂的法律講法,翻成人話就是害死人。一審判很重,他上訴,二審還在跑。那種案子拖很久,我不催,我知道拖歸拖,那台生產線已經停了。福澤生命有限公司被廢了,清標地政士事務所的招牌拆下來那天,有記者去拍,門口那台白色小貨車也不見了。

那七件案子一件一件被重新翻出來。死因欄那兩個字「意外」,有的改掉了,有的還在改。姓吳的那個水電,他弟弟從雲林上來,把哥哥被「娶」去的那場冥婚辦了退,重新把哥哥的牌位請回自己家。他做完那件事打電話給那個記者,記者又輾轉打給我,說他弟弟只講一句話:我哥哥現在總算是我們家的人了。這句話我聽了很久沒有講話。

郭文彬轉污點證人。他的律師說那七件案子能翻,一大半是靠他一頁一頁指出來的。他會不會關、關多久,我不知道,那是法官的事,不是我的事,也不是佳蓉的事。我對他的感覺很複雜。他害了佳蓉,可是他也是被賴清標放在那個位置上的一顆棋;他每年替她訂紅圓,我不知道那算贖罪還是算習慣。這種事我沒有立場替李媽媽原諒,我也就不去替誰下結論。人這種東西,很少是整個黑或整個白,大部分是那種放久了的紅,紅得有點乾、有點暗,你說它是紅還是不是紅,都對。

佳蓉那場送行辦完以後,李媽媽有一次跟我說,她夢到佳蓉,夢裡佳蓉沒有講害她的人,只問她媽媽有沒有好好吃飯。李媽媽講這件事的時候是笑的。她現在每個月會醃一罐鹹菜,或是包一串肉粽,用塑膠袋裝好,掛在我機車後照鏡上,說一個查埔人自己住,愛食好一點。我推不掉。有時候我覺得,佳蓉走了,可是她好像把她媽媽這一份,順手也交給我了。這個我認。

那張以我為被保險人的七百五十萬意外險,最後當然是廢了。保險局的人來問過我兩次筆錄,核對那個歪掉的簽名。承辦的小姐後來寄了一封正式的信給我,說這張保單自始無效,要保人涉及刑案。我把那封信跟受理案件證明單、掛號回執放在一起,收在衣櫃裡那個一直沒拆的信封旁邊。那個封起來寄給我自己的信封,我到現在還是沒拆。阿嘉問我為什麼不拆,我說留著。留著幹嘛我也講不清楚,大概是想留一個東西,證明那一個月真的發生過,不是我一個人半夜跑山路跑到腦子壞掉。

阿嘉搬走了。不是因為害怕,是他交了女朋友,兩個人在市區租了一間有電梯的。搬走那天他把那罐那晚放在我桌上、我一直沒喝的啤酒帶走,說放到過期了他倒掉,換一罐新的哪天再喝。我們到現在偶爾還會約,吃鹹酥雞,不要辣。他從來不提那晚的事,我也不提。有些事講出來就變小了,我們有默契把它留在原本的大小。

我還在跑外送。

很多人問我,你被那樣纏過一場,怎麼還敢跑,尤其還是晚上。我說習慣了。這不是逞強,是真的習慣了。雨衣還是八秒套頭,袖子還是會黏在手臂上,魔鬼氈一個晚上還是撕七八十次,「唰」,短短的,像撕膠帶又不太像。日子沒有因為死過一次驚嚇就變得不一樣,房租照樣七千五,我媽的降血壓藥照樣一個月八百多。這一點我後來覺得很好。太特別的事情發生完,能回到很普通的日子,那是運氣。

那條山路我還是會上去。德興香舖的鐵捲門一樣拉到剩一半,老闆娘一樣話很少。第三公墓那條路,霧還是在第三個彎開始,只是現在我知道,霧就是霧,山上濕氣重,晚上降溫,如此而已。護欄那一段斷掉的,公所終於來修了,是那七件案子上了新聞以後才修的。修好那天我特地騎上去看,新的護欄漆成白色,在夜裡反光,很刺眼。我在那個彎道停了一下,沒有下車,只是看了看。路邊沒有紅色塑膠椅,沒有手電筒,沒有站著的人。就是一個彎道。我對著護欄那邊,很小聲地講了一句「妳慢走」,講完自己覺得有點好笑,人都送走一個多月了還在講。可是我還是講了。有些話不是講給對方聽的,是講給自己聽的,講了,心裡那一段路才算走完。

我的後照鏡裡,也就只有我自己。

有一件事我改了。以前地上有紅包,我會照我阿嬤教的,看到當作沒看到,跨過去,莫踏著。現在我還是跨過去,可是我會多做一件事:我會停下來,蹲下去看一眼,看它是不是乾的。如果周圍都濕,就它一個是乾的,我會記住那個位置,然後找個時間跟廟公講一聲。不是每一個紅包後面都有一個佳蓉,可是萬一有呢。萬一又有一個人,被人放在地上當餌,等一個不會有人多問一句的倒楣鬼去撿呢。

檳榔攤阿伯前陣子收攤了。他兒子接他去市區住。收攤那天我去買最後一罐提神飲料,二十五塊,喝了心悸但有效。他把錢推回來,說這罐請我,然後看著我,看了很久。

「少年欸,」他說,「彼暗我叫你莫去,你無聽。」

「無聽。」我說。

「好佳哉你無聽。」他笑了,缺兩顆牙,「你若有聽,彼个查某囡仔就閣愛等。」

我發車的時候從後照鏡看他。他站在那盞壞了一半的綠色日光燈底下,白襯衫在綠光裡發亮,像掛在那邊的一塊布。跟四年前第一次我看到他一模一樣,只是這次他有揮手。

我最後一次夢到佳蓉,是在送行之後大概一個月。夢裡沒有白衣服,沒有長頭髮,沒有那個貼著我耳朵的涼氣。她穿高中制服,就是瓷相裡那件,站在一條很亮的路上,背對著我,頭上插著一支簪子。我看不到她的臉,可是那條路的盡頭有光,她一步一步往那邊走,走得很輕,很慢,像新娘出門那種一步一停。

我在夢裡沒有叫她。廟公說過,送人不能回頭去追,追了人就走不了。所以我站在原地,看她走。

走到一半,她停了一下,好像想回頭,最後沒有。她只是抬起手,把頭上那支簪子扶正了一點,然後繼續往前走,走進那片光裡,不見了。

我醒過來,天剛亮,隔壁的電視又在播氣象。以前這種聲音我嫌吵,現在我聽著,覺得很好。窗外機車行那台發財車的擴音開始響,市場那邊有人在拉鐵門。很普通的一個早上。

我起床,刷牙,把雨衣從坐墊底下抽出來,抖兩下,套頭,拉鍊一路拉到下巴。整套八秒。然後我發車,去接今天第一張單。

本書連載中,最新進度到第 13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