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館的冰庫在凌晨三點最安靜,安靜到我能聽見自己吞口水的聲音。牆上那排不鏽鋼櫃門一格一格關得死緊,冷氣從縫裡滲出來,貼著小腿往上爬。我把外套的拉鍊拉到下巴,還是覺得冷。
我叫林孟哲,到城中分局偵查隊報到剛滿四十一天。四十一天裡我摸過的案子,加起來還不如今晚這一件重。學長把手上的資料夾往我懷裡一塞,只丟下一句「先給你練手」,就走去外面抽菸了。我低頭看夾子上貼的標籤,上面沒有名字,只有一個編號和三個字:無名女。
這具屍體是前一天傍晚被人發現的。一個帶著狗散步的老先生,狗一直對著河堤消波塊之間的縫隙低吼,不肯走。老先生撥開及膝的芒草往下看,人就卡在那裡,半個身子泡在退潮後的爛泥裡。報案、封鎖、鑑識到場、丈量、採證、拍照,一整套流程走下來已經是深夜。我到現場的時候,帳篷已經搭好,探照燈把那一小塊河堤照得像白晝,蟲子繞著燈打轉,而她就躺在那些冷白的光裡,一動也不動。我在警戒線外站了很久,才被學長叫進去簽名。這是我第一次這麼近地看一個被殺死的人。
值班的管理員拉開第七號櫃門,滑軌發出一聲長長的金屬摩擦聲。托盤滑出來,白布底下是一個人的形狀。我戴上手套,指尖有點抖,掀開布的動作比自己想像中慢。
我看過訓練時的照片,也在課堂上聽人講過現場會是什麼樣子。可是照片是平的,眼前這個不是。她的臉幾乎不能再叫做臉。法醫的初步紀錄寫得很客氣,用了「顏面遭鈍器多次重擊、軟組織與骨骼結構嚴重破壞」這種字眼,翻成白話就是,沒有人能靠這張臉認出她是誰。我盯著看了幾秒,胃裡翻上來一股酸,只好把視線移開,改看她的手。
法醫周文川這時候才從隔壁的解剖室走出來,手裡端著一杯只剩半杯的黑咖啡。他六十歲上下,白袍領口有一圈洗不掉的黃,說話慢,眼神卻很利。「你就是新來那個。」他不是在問,是在確認。我點頭,他嗯了一聲,把咖啡放在推車邊緣,俯身過來。
「看她的手腕。」他說。
我順著他指的方向看過去。死者左手腕內側,有一道舊疤,細細長長,顏色比周圍的皮膚淡,邊緣已經平了。周文川用戴著手套的手指輕輕撐開那一段皮膚。「這不是新傷,至少三年以上。位置、走向,不像自殘,比較像早年開過刀,或者被什麼東西割過,縫合過。這種疤會跟她一輩子。」
我把這句話一字一句記進筆記本。對一個連臉都沒有的死者來說,這道疤是她身上少數還能證明她曾經活過、有過故事的東西。
周文川一邊脫下沾了福馬林味的手套,一邊把驗屍的重點講給我聽。死亡時間,因為屍體長時間泡在水裡,屍溫和屍斑都不可靠,只能靠胃內容物和屍體僵直的程度粗估,大概在被發現前的三十六到六十小時之間。致命傷是頭部,兇器是有稜角的鈍器,力道很大,而且不只打一下。他特別提醒我,臉部的破壞和致命傷之間,有一個他還在推敲的順序問題——有些傷,看起來是死後才造成的。「換句話說,」他用下巴指了指那張已經不成形的臉,「打爛她的臉,很可能不是為了殺她,是為了不讓人認出她。這兩件事,動機不一樣。」他把牙齒、指紋能採的都採了,送去比對,可是他不抱太大希望,「牙科紀錄要有人來報,指紋要她進過系統,這種無名的,往往兩樣都沒有。」我懂他的意思,能不能還她一個名字,一開始就是一場勝算很低的賭。
「還有這個。」周文川轉身,從證物袋裡拿出一個透明的小夾鏈袋,隔著塑膠遞到我面前。「在她外套內袋找到的,摺了四折,貼著身體。身上什麼都沒有,沒有證件,沒有手機,沒有鑰匙,連衣服的標籤都被人剪掉了。就這一張東西,藏得最裡面。」
我接過來,就著頭頂那盞慘白的燈看。是一張紙,泛黃,邊角起了毛。上面是老式的印刷格式,紅框,直行的字,右上角印著三個字:永發當。當鋪的當票。中間欄位填的字跡已經有點糊,看得出當的是「戒指一只」,金額欄寫著一個不大的數字。我的目光往下滑,滑到左下角的日期欄。
那一刻,冰庫的冷好像一下子鑽進了骨頭。
日期我先是隨手記了下來,沒多想。真正讓我停住的是回到分局之後的事。天亮前,隊長把我叫進辦公室。他叫張國樑,五十幾歲,桌上永遠堆著結不完的案子。他連頭都沒抬,「河堤那具,怎麼樣。」
我把手上掌握的講了一遍:毀容、無證件、衣物標籤被剪、身上只有一張當票和一道舊疤。我講得很仔細,因為我以為這些細節會讓他坐直身子。結果沒有。
「無名屍。」他把菸按熄在滿是菸屎的菸灰缸裡,語氣平得像在念公文。「你知道我們一年要處理幾具這種的?河邊撿到、公園長椅上冷掉的、租屋處放到發臭的。沒身分、沒家屬報案、沒人來認,最後都一樣。發文協尋、比對指紋、比對失蹤人口,比不到,就冰著。冰到位子不夠了,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
「可是她是被打死的。」我聽見自己的聲音有點衝。「臉被人特意毀掉,標籤被剪,這是有人不想讓我們認出她。這不是自然死亡,隊長,這是命案。」
「我知道是命案。」他終於抬頭看我,眼神裡沒有不耐煩,反而有一種疲倦到底的東西,「所以更難。你想想,一個連名字都查不出來的死者,你要從哪裡查凶手?沒有身分,就沒有人際關係,沒有金錢往來,沒有仇家名單,什麼線頭都沒有。這種案子查下去,是個無底洞。上面要的是結案率,不是你一個人的熱血。」
他把資料夾推回我這邊,算是給了我台階,也算是下了指令。「先按無名屍程序走,發協尋、送比對。三個月比不到,就歸檔。」
我沒有馬上走。我把那張當票的影本從夾子裡抽出來,放在他桌上。「隊長,我回來的路上查了一件事。」
他皺眉。
「這張當票上的日期。」我的手指壓在那一欄上,紙面被燈照得發亮,「我查了失蹤人口和舊案編號。三年前,就在這個日期的同一天,我們分局結了一樁案子。一個年輕女生失蹤,最後被判定是離家出走,結案。」
辦公室裡安靜了兩秒。張國樑的目光落在那個日期上,停了很久,久到我以為他睡著了。然後他把菸盒推到一邊,聲音低了下來。
「哪一樁案子。」
「沈以潔失蹤案。」我說,「當票開立的那一天,就是卷宗裡她最後一天有紀錄的日子。同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