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陳先生沒有走。我們把一號房的阿伯也請了過來。三個人坐在我那間小小的房間裡,誰也沒有說話,就這樣等著十一點。桌上放著陳文彬的照片,那封信,還有許明哲的筆記本。檯燈的光很暖,可是我們每個人的臉都是繃緊的。
阿伯坐在床沿,一直低著頭。快到十一點的時候,他忽然開口,用台語,很輕:「等一下伊來,你毋通驚。伊叫你的名,你千萬毋通應。你若應你家己的名,你就輸矣。你愛叫伊的名。記牢,陳文彬。」
我點頭。我把那封信握在手裡,握得很緊。
十一點零三分。門被敲響了。
叩。叩。叩。
跟每一次一樣的節奏,一樣的耐心。可是這一次,我沒有屏住呼吸,也沒有把手摀在嘴上。我站起來,走到門邊。陳先生和阿伯都僵住了,眼睛睜得大大的看著我。
門外那個聲音開始了。它貼著門縫,一個字一個字念我的名字,溫柔,緩慢,帶著那種久別重逢的熟悉。那是許明哲的聲音。我現在知道了,門外站著的,是那個跟我一樣走投無路、住進來、沒撐住的人,他被換了進去,現在被逼著來念我的名字,好讓他自己能走。我的胸口一陣抽痛。
「許明哲,」我對著門,輕輕地說,「我知道是你。我讀了你的筆記。你藏起來的那本,我找到了。我知道你要我做什麼了。」
門外的念名聲停了一下,像是愣住了。然後又固執地響起來,一遍一遍念我的名字,念得更急,更用力,彷彿在說快應我、快應我,只要你應一聲,我就能解脫。
那個聲音變了。它不再溫柔了,變得又急又抖,帶著一種快要崩潰的哀求。我的名字被念得又快又亂,一聲疊著一聲,像有人隔著門死死抓住我的衣角不肯放。我的喉嚨癢得難受,那句「我在」已經滾到舌尖,就跟第七天晚上一樣。我太清楚那種拉力了——只要應一聲,這一切就結束了,我就不用再撐了。許明哲就是在這一刻沒撐住的。我閉上眼,把陳文彬的照片按在心口,硬是把那個字吞了回去。我不是要救我自己。我是要救門外那個人,也救困在他更後面的那個人。
我沒有應。我閉上眼睛,深吸一口氣,把那封信貼在門板上,隔著一扇門,對著門後面那個困了三十二年的東西,叫出了那個名字。
「陳文彬。」我說。
整個世界安靜了下來。門外的敲門聲,念名聲,全都停了。那種安靜不是死寂,是一種屏息,像是有一雙耳朵在門的另一邊,第一次聽見有人叫對了名字。
「陳文彬,」我又叫了一次,聲音抖,但我沒有停,「我知道你在裡面。我知道你等很久了。三十二年前,你一個人躲在這裡,很黑,很怕,你一直在等有人上來推開那扇門,等有人叫你一聲。沒有人來。我知道。可是我現在來了。」
我把那封信打開,就著門縫底下透出來的一點光,一個字一個字念出來。大哥,對不起。我只是好想有人來。好想有人叫我一聲,跟我說沒關係。念到「沒關係」三個字的時候,我聽見門外傳來一個很輕很輕的聲音,不是敲門,是像什麼東西,終於鬆開了的聲音。
陳先生在我身後,撲到門邊,把臉貼上門板,泣不成聲:「文彬,是大哥。大哥對不起你。大哥回來太晚了。你這些年一個人在裡面,苦了你了。大哥一直記得你,一天都沒有忘記。你不要再等了,不要再抓別人了,你走吧,好不好,你走吧……」
門外沒有任何聲音了。可是我能感覺到,門的另一邊,有一個東西正在慢慢地、慢慢地卸下什麼。像一個縮在角落抱了三十二年膝蓋的人,終於,一寸一寸地,把手放了下來。
我不知道我們在那扇門邊站了多久。後來,二號房那個方向,傳來一聲很長很長的、像是嘆息,又像是釋然的氣音。然後,什麼都沒有了。
那個晚上剩下的時間,我們什麼也沒等到。沒有敲門,沒有念名,沒有拖行的聲音。頂樓安靜得像一棟普通的、老舊的、住著幾戶人家的房子。
天亮的時候,陳先生去把二號房的鐵絲解開了。他解得很慢,一圈一圈,那些纏了三十二年、鏽得幾乎跟鐵窗花長在一起的鐵絲,在他手裡一段一段落下來。門推開的時候,裡面是空的。一張床,一張桌子,一切都蒙著厚厚的灰。牆上沒有任何痕跡,天花板的橫樑上,什麼都沒有。就是一個空了很久很久的房間。
我回到自己房間,走到床頭。那塊怎麼蓋都蓋不乾淨的深色痕跡,不見了。牆是乾淨的淺米黃色,好像從來沒有什麼滲過來,好像那三十二年從來沒有發生過。我伸手貼上去,牆是溫的。這是我住進來這麼久,第一次摸到一面溫的牆。過去每一次碰它,指尖傳來的都是那種鑽進骨頭的冰。原來那股冰,是一個人一直靠在那裡的緣故。現在他走了,牆也就暖了。
阿伯站在門口看著我,那張麻木了幾十年的臉上,第一次有了一點很淡的、像是釋懷的表情。「你做到矣。」他說。那天下午,他收拾了那個舊臉盆和幾件汗衫,跟我道別。他說他要走了,去中部找他一個很老的親戚。我看著他背著小小的包袱,慢慢走下那道鐵皮樓梯,走進巷子的光裡,背影一點一點變小。我忽然明白,他等的那個人,不只是能放陳文彬出來的人,也是能放他自己出來的人。守了那麼久的規矩,他終於可以不用再守了。
我在那個房間又住了三個月。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那三個月,是我三十二年來——不,是我自己這幾年來,睡得最安穩的三個月。省下來的房租,我一塊一塊還債,日子慢慢有了光。後來我找到一份新工作,搬去了一間普通的、貴一點的、什麼規矩都沒有的套房。搬走那天,陳先生來幫我,他說這棟頂加他不再出租了,他要留著,偶爾上來坐坐,陪陪弟弟待過的地方。
我把許明哲的筆記本還給了陳先生,只留下最後一頁的照片。走之前,我又看了那本筆記最後一行字一眼:我聽到了。我快撐不住了。誰來記得他。
許明哲,我在心裡對他說,我記得他了。也記得你。
有時候半夜醒來,我還是會想起那扇門,想起那個貼著門縫念我名字的聲音。可是我不再害怕了。我終於懂了,那個東西這麼多年來要的,從來就不是一條命。它要的,只是有人記得——記得曾經有一個走投無路的年輕人,一個人躲在牆的另一邊,很黑,很怕,好想有人叫他一聲。
我叫了。所以他走了。而我,也終於,可以往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