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人」那三個字,我盯著看了很久,久到阿盤在後面叫我,我才把那疊資料放回原位,手指還在發麻。
我沒有問。我學會了不問。可是不問不代表不想,那幾天我腦子裡一直轉:我爸如果是自己人,那他人在哪?他是坐辦公室的、還是跟我一樣站在ATM前面低頭領錢的?他知不知道,替他跑腿、替他洗錢的這條線裡面,有一個是他兒子?
我甚至偷偷想過另一種可能。會不會他當年不是自己走的,是被這條線收走的?欠了誰的錢,還不出來,就用一條命去抵,先借身分證、再借人,一步一步陷進去,跟我現在一模一樣。如果是這樣,那我恨了他三年的那些事,是不是有一半都錯了?可是我又立刻笑自己——你看,你又在替他找藉口。人就是這樣,你越想找到一個人,就越容易把他想成你希望的樣子。真相往往沒那麼溫柔。
我沒空多想,因為阿盤派我去做第一次面交。
對象是一個住在老社區的阿嬤,姓什麼我不知道,阿盤只給我一個地址、一個時間,還有一句話:「伊已經予人騙一禮拜矣,話務間交代講伊帳戶欲被監管,愛提現金交予檢察官保管。你就是彼个『檢察官派來的專員』,共錢收收咧就走,莫加話。」
那是一個很舊的公寓,樓梯間貼著幾張小心詐騙的宣導海報,海報上印著一支撥打165的電話,紅通通的,很諷刺。我戴著帽子走上去,一階一階,每一階都覺得腿有點軟。
我按了門鈴。開門的是一個很小很瘦的阿嬤,頭髮白了一半,圍裙上還沾著菜漬,看到我,眼神裡有一種我這輩子忘不掉的東西——那不是害怕,是信任。她信任我,因為電話裡那個人這樣交代她。屋子裡飄著剛煮好的稀飯的味道,牆上掛著一張全家福,照片裡有個看起來像她孫子的小男孩,笑得很開心。這些細節我本來不該看的,阿盤說過,面交的時候眼睛要空,什麼都別記。可是我全都記住了。
「少年的,你就是檢察官那邊的齁?」她把我讓進門,桌上已經擺好一個牛皮紙袋,用橡皮筋捆得整整齊齊,「攏佇遮矣,二十三萬,我攏領出來矣。我攏聽你們的話,你千萬愛共我的錢顧好。」
二十三萬。我看得出來那是她全部的積蓄,一疊裡面還夾著幾張很舊、很皺的千元鈔,是那種一個人省吃儉用、一張一張塞進撲滿裡好幾年的錢。
我伸手去拿那個紙袋。就在那時候,牆上的電話響了。阿嬤說是她女兒每天這個時間會打來,要我等一下。她接起來,講沒兩句,臉色就變了,我聽見話筒那頭有人在很大聲地講什麼「詐騙」、「叫警察」、「絕對不能給錢」。
阿嬤放下電話,回頭看我。她的眼神已經不是信任了。她開始發抖,嘴唇也在抖,然後她做了一件讓我整個人僵在原地的事——她把那個紙袋抱在懷裡,慢慢地、慢慢地跪了下來。
「少年的,我拜託你。」她的聲音在哭,「這是我翁死了留予我的、閣有我做工賰的錢,我後半世人就靠這咧。你莫提,好無?你若欲,我這身軀你隨便你,錢你莫提……我求你……」
一個可以當我阿嬤的人,跪在我面前,抱著她的棺材本,求我不要拿走她的錢。我站在那裡,紙袋還在她懷裡,我的手停在半空中,一句話都講不出來。話務間教的那些台詞,一句都用不上。我只覺得自己不是人。
我跑了。我什麼都沒拿,轉身開門就跑,我聽見身後阿嬤還在喊,喊的不是罵我的話,是「少年的你細膩,樓梯烏暗」——她跪在地上求我不要拿她的錢,我要跑了,她擔心的居然是我下樓會不會跌倒。就是這句話,讓我跑下樓的時候眼淚整個湧上來,看不清路。
我跳上機車,一路上心臟像要從喉嚨裡跳出來。回去的路我不記得怎麼騎的,只記得我停在一個紅綠燈前面,忽然吐了。吐完,我扶著把手,看著自己在後照鏡裡的臉,帽子、黑框眼鏡,跟阿盤第一天要我戴的一模一樣。我認不出那是誰。我一直以為戴上這身裝備是為了躲監視器,那一刻我才懂,那其實是為了讓我自己,也認不出鏡子裡的人是誰。這樣才做得下去。
阿盤知道以後,沒有罵我,他只是很平靜地看著我,那平靜比罵還可怕。
「你今仔日這齣,害我損一單,二十三萬。」他把菸點著,「我早就共你講,做這途袂使心軟。你心軟一擺,你就會軟第二擺、第三擺,到時陣你家己就變成予人領的彼个。」他吐了口菸,「彼个阿婆,你毋提,別人嘛會提。你以為你走,伊就有救?無。你只是共家己的手洗予清氣,其實錢照常予人騙去。你這款人,最假仙。」
「你若做袂落去,我這爿無欠人。」他把那支菸推到我面前,是叫我冷靜的意思,也是最後通牒,「你欠的六萬,做到這馬,才還一半。你這時陣走,賰的一半你欲按怎?外口比我歹的人濟濟是,你莫予我後悔用你。」
他說得對。這就是最難受的地方——他說的每一句都對。我不拿,換一個人拿,阿嬤的錢照樣沒了,我只是保住了自己那點可笑的乾淨。我甚至沒有資格覺得自己是好人,因為我前面已經領了那麼多單,那些錢背後,一定也有一個一個像那位阿嬤一樣的人,只是我沒看到他們的臉而已。看不到,就假裝不存在,這就是這條線最厲害的地方,它讓每個人都只做一小段,誰都不必為整件事負責。
可是那天晚上,我躺在租屋處,看著冰箱後面那張便利貼,上面是我爸的帳號,我心裡有個東西,慢慢地硬了起來。
我不能再這樣下去。我要找到我爸。不是為了原諒他,也不是為了討那三年,我只是想站到他面前,看著他的眼睛,問他一句:你知不知道,你把我也拖進這裡面了。我想知道那個備註「自己人」的男人,到底是心甘情願跳進來的,還是跟我一樣,被債一步一步逼到這裡,最後連兒子都一起賠了進去。這兩個答案,我都怕,可是我更怕的是一輩子都不知道。
我開始想辦法。冰箱後面那張帳號我背得滾瓜爛熟,我打算從那條線慢慢摸,總有一天會摸到他。人一旦決定要找一個人,膽子會忽然變得很大,大到自己都害怕。
第二天,阿盤傳來下一單。面交,現金,四十一萬。他把地址貼過來的時候,我正在便當店裡扒飯,手機一亮,我看了一眼,飯就卡在喉嚨裡下不去。
那個地址,我閉著眼睛都走得到。
三重,重新路二段,那條巷子進去第三間,二樓。
那是我從小長大的家。那是我爸,還住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