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昇的案子做到第十週,客戶換了窗口。
原本對接的是他們行銷部一位姓周的副理,講話慢,要求清楚,改東西會直接標紅。十一月四號那天早上,我收到一封信,署名是「宏昇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發展處 副處長 蔡文彬」,內文只有兩段。第一段說周副理調任,後續由他接手。第二段說,經內部重新討論,本案方向需要調整,希望能在原定時程內完成。
原定時程是十一月二十七號。
我把信讀了三次,第三次的時候把「方向需要調整」六個字選起來,複製,貼到記事本上,然後刪掉。這是我的壞習慣,遇到很麻煩的句子我會想把它從螢幕上拿下來看。
我拿著筆電去找李維中。他那天在。
「宏昇換人了。」我說。
「我知道,士豪早上有跟我講。」他把手機翻過去蓋在桌上,「新的那個蔡副處長,我上禮拜跟他吃過飯,人很好。」
「他要改方向。」
「改多少?」
「陳列邏輯整個翻掉。」我把信轉給他看,「他們原本要走品類分區,現在要走情境陳列。這代表一百二十家門市的動線圖要重畫,包材尺寸的建議也要跟著調,因為情境陳列的層板深度不一樣。」
李維中看著螢幕,眉毛沒動。
「那要多久?」
「重畫至少三週。」我說,「加上跟供應商確認層板規格,可能四週。」
「時程不能延。」
「那我需要人。」
「我知道。」他說,「妳先動,人的事我來處理。」
同一句話。從九月到十一月,一個字都沒變。
「主管,」我說,「這次不一樣。一百二十家門市不是我一個人畫得完的。」
「妳先抓大的。」他把身體往前傾,聲音放得更軟,「不用一百二十家都畫,抓十五家代表店型,剩下的用類推。這種東西客戶也知道時間趕,他不會要求到那麼細。」
「他信裡寫的是全店型。」
「信是信,」他笑了一下,「妳跟客戶做久了就知道,信上寫的跟他真正在意的不一樣。他真正在意的是有沒有東西可以拿去跟他老闆交代。」
我沒有再爭。
我回座位,做了兩件事。第一件,我把李維中剛剛那段話寫成一封信寄給他,主旨是「宏昇案調整範圍確認」,內文三點:一、本案改為十五家代表店型,其餘採類推。二、目前無額外人力支援,由我單獨執行。三、如有異動請回覆。
他沒有回。
第二件,我把那封信也寄了一份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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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三週,我睡在公司的次數是四次。不是加班到很晚回家,是真的沒回。行政那邊有兩張折疊躺椅放在儲藏室,本來是給廠商等的時候用的,我借出來一張。凌晨兩三點的辦公室很冷,冷氣是中央控制的,二十四小時不會停,我把外套披在腿上,膝蓋還是會醒過來。
十五家店型畫完是十一月十九號。二十號我把整份提案寄給李維中請他審。他回了一句「辛苦了,我看一下」。
二十二號他回:「妳這個第三章有點薄,補一下。」沒有說哪裡薄。
我補了。改成v34。
二十五號他回:「客戶可能會問投報,加一頁。」
我加了。v35。
二十六號晚上十點,他傳訊息:「妳把封面日期改成27,我明天早上要印。」
v36。
二十七號早上八點四十,我把最後一版存進共用槽的時候,手指有點抖,不是情緒,是低血糖,我從前一天下午到那時候只喝了兩杯咖啡。
v37。
提案會議在下午兩點,宏昇的會議室。我沒有去。李維中說人不用去太多,他跟陳士豪去就好。
四點二十他傳訊息回來:「客戶說跟他們要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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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會議是隔週一早上十點,在大會議室。部門主管、業務二部的人、還有一位副總。
投影幕上是宏昇的回覆函,客戶用紅字標了七個項目,第一項寫著「本次提案未涵蓋全部店型,與需求說明第三條不符」。
副總把眼鏡推上去,問:「這個範圍是誰決定的?」
會議室安靜了兩秒。
李維中把身體往前挪了一點,兩手交握放在桌上。
「這個部分,」他說,「當初我有跟執行的同仁討論過,時程確實很趕。可能在溝通上,我沒有把客戶的期待講得夠清楚。」
副總說:「所以是誤判。」
「是我管理上的疏忽。」李維中說。他說這句話的時候聲音很誠懇,甚至有點沉重。然後他接著說:「不過蘇曼那邊,我印象中是她評估過人力之後,建議先做代表店型。這個判斷本身沒有錯,只是我們對客戶的容忍度估太樂觀了。」
我坐在他左手邊第三個位子。
我聽見自己心跳的聲音,很清楚,一下一下。桌面是那種深色的美耐板,我盯著上面一道很淺的刮痕,那道刮痕從我這邊延伸到對面。
「蘇曼,」副總看向我,「妳當時的評估是什麼?」
我知道我可以現在講。我可以說那句話是他說的,可以說我有信,可以說我要求人力被拒絕了三次。
我也知道,如果我現在講,這個房間裡會發生什麼事。李維中會露出很困惑的表情,說他不記得有這樣講過,或者說可能是他表達得不夠清楚造成誤會。副總不會去查。副總要的是一個結論,而不是一場對質。而我會變成那個在會議上跟直屬主管當面爭執的人。這個標籤會跟著我,比任何一份提案都久。
「我當時的評估是,」我說,「以現有人力,全店型無法在時程內完成。」
「所以妳建議縮範圍。」
「我建議的是——」我停了半秒,「我當時把範圍的決定,用書面跟主管確認過。」
李維中的手指動了一下。
副總「嗯」了一聲,翻了一頁紙。「那先這樣。士豪,你去跟客戶約一個時間,我們重提。維中,人力你重新盤一下。」
會議結束。椅子拖動的聲音,一張接一張。
李維中走出去之前,經過我後面,很輕地說:「剛剛謝謝妳沒有把話講得太死。」
我沒有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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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座位是十一點零五分。
我沒有開任何一個要做的檔案。我開了信箱,然後開始排。
我把搜尋條件設成寄件人或收件人包含李維中,時間範圍從我進這個組的第一天,也就是三年前的四月,一路到今天。搜尋跑了大概八秒,回傳一千兩百多封。
我把它們匯出,全部匯出成清單。日期、時間、寄件人、收件人、主旨。我開了一張表,把它們按時間排下來,然後開始標。
標記很簡單,只有三種顏色。橘色是我要求資源被拒絕或被拖的信。黃色是他把我做的東西轉寄出去、而署名不是我的信。灰色是他事後改口的信——先講A,後來講B,兩封信中間的時間差有時候只有五個小時。
我標了三個半小時,中間沒有起來喝水。
標完的時候,那張表看起來很像捷運路線圖。橘色有二十九筆。黃色有五十一筆。灰色有十四筆。
我把表存起來,寄給自己。
十四點四十分,我的分機響了。
「蘇曼嗎?我是人資的葉婷。」
「妳好。」
「方便的話,等一下三點過來一下B區的小會議室,我想跟妳聊一下。」
「好。」
「不是什麼壞事,」她說,「就是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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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區的小會議室比我們那間大一點,牆上掛了一張很久沒換的員工福利公告。葉婷已經坐在裡面,桌上放著一本筆記本跟一支筆,筆記本是闔上的。
她三十五歲上下,穿深灰色的西裝外套,頭髮綁得很緊。我跟她講過話的次數,加起來大概不超過十句。
「坐。」她說。
我坐下。她把水推過來一杯。
「早上那個會,我聽說了。」她說。
「嗯。」
「我先講清楚我的立場。」她翻開筆記本,翻到空白頁,「我今天找妳,不是代表任何人。人資的立場是照制度辦事,制度怎麼寫,我就怎麼走。妳講的話我會記錄,但不會擴散到需要知道以外的人。」
「好。」
「那我問了。」她把筆蓋拔開,「宏昇案縮範圍這個決定,是誰做的?」
「李維中主管。」
葉婷寫了一行字。她沒有抬頭。
「妳早上為什麼沒有講?」
「講了會變成我跟他各說各話。」我說,「我想先確認我手上有的東西夠不夠。」
「那妳現在確認了嗎?」
「確認了。」
葉婷把筆放下,抬起頭看我。她的表情沒有變化,就是那種聽過很多版本說法的人的表情。
「蘇曼,」她說,「我要跟妳講一件事。這種案子我一年會遇到三到四件。八成最後不了了之,因為講的人拿不出東西。他們會說『大家都知道』、『當時很多人在場』、『你可以去問誰誰誰』。那些都不算。」
「我知道。」
「妳有沒有證據?」
我把包包放到桌上,拉開拉鍊,拿出隨身碟。
我沒有立刻插進電腦。我先把它放在桌面上,往前推了大概十公分,停在她面前。
「這裡面有一個資料夾。」我說,「叫宏昇_v01到v37。」
葉婷看著那個隨身碟。
「三十七個版本。」我說,「每一個都有時間戳,每一個都有作者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