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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現行犯

冥婚快遞 2131 字 2026-07-28

燈亮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在原地愣了半秒,像被人按了播放又按了暫停。然後動作全部回來了。POLO衫那個把平板往懷裡塞,賴清標低頭去收供桌邊那疊紙,郭文彬還蹲在地上,抱著頭。

「攏莫振動。」走進來的員警不是剛剛做筆錄那個,是另一個,年紀大一點,講話很平。他後面跟著兩個人,其中一個我認得,是我報案那天在派出所看過的,胸前的名牌我沒記住。他們沒有很急,也沒有拔什麼東西出來,就是慢慢走進廟埕,站到該站的位置,把出口一個一個堵住。

「賴清標先生。」平講話的那個把一張紙攤開,念上面的字,「你涉犯偽造文書、詐欺、還有一件我們正在查的,你先跟我們回去說明。桌上這些東西,麻煩你先不要收。」

賴清標把手停在半空中。他抬頭看那個員警,臉上那個和氣的笑又回來了,回得很快,快到我知道他練過很多次。「警察先生,」他說,聲音又變好聽了,「這是一場宗教儀式,家屬有請師父來,這位是廟裡的執事,這些是金紙、疏文,你要不要先問清楚——」

「疏文用A4印,右下角有列印時間,我看得懂。」員警把他打斷,語氣還是很平,「賴先生,你事務所的招牌我下午才去看過。」

我站在旁邊,胸前那支手機還在錄。我沒有去關它。我怕一伸手,這個好不容易撐起來的局就會塌。三年了,這是佳蓉第一次讓那麼多活人同時站在她的事情前面,我不能在這個時候手滑。

供桌邊那疊紙,員警戴上手套,一張一張翻。我沒有全部看清楚,可是我認得幾張,因為李媽媽給我看過影本。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書、還有那幾張右下角有同一個小缺口的印章。最上面那一張,是一份空白的意外險要保書,被保險人那格是空的,可是職業等級對照表上,「機車外送、快遞、送貨」那一列被藍筆圈起來,旁邊寫著兩個字,級距。

跟我在涼亭石桌上看到的那一張,一模一樣。

「這張是欲寫誰的?」我問。我不是問員警,我是問賴清標。

他沒有看我。他在看廟公掌心底下那張紅紙。他一直在看那張紙,從燈亮到現在。那上面寫著他的名字。

郭文彬是自己走過去的。沒有人押他,他從地上站起來,走到員警面前,兩隻手垂著,說:「我欲講。」他講的第一句話是佳蓉不是意外。第二句是三年前那天晚上,山路那個彎,路邊本來就有人。第三句還沒講完,賴清標用台語很輕地說了一個字,「戇。」郭文彬就哭了,哭得像個小孩,一邊哭一邊講,愈講愈多。

他說佳蓉那天晚上是自己騎車下山的,車上還有一個男的,就是他,郭文彬。他那時候是保險公司的約聘,賴清標叫他去接近佳蓉,說只是要她簽一份文件,改一個受益人,改完就沒事。那個彎道路邊停了一台車,車頭燈突然打亮,晃到佳蓉的眼睛,她閃了一下,車就出去了。護欄那一段本來就是斷的,斷了兩年沒人修。郭文彬輕傷,佳蓉當場走了。「我共伊講改文件就好,」他哭著說,「我毋知影後壁是按呢……我逐冬去訂紅圓,是想欲共伊會失禮,我知影伊無欲聽,我猶原去訂……」他講到這裡就講不下去了,蹲回地上。我站在那裡,想起紅圓店老闆娘說的那句,那個少年家她看他哭過一擺,佇門口,第一冬。後來就無矣,攏笑笑仔。原來不是不哭了,是學會了在人前把它收起來。

我後來從筆錄裡才把整條線拼齊。賴清標的事務所替人辦繼承、辦地政、辦禮儀,一條龍。他手上有一份名單,名單上都是像我這種人:一個人住、戶籍上沒有旁人、每天走固定路線、出了事第一個發現的是系統不是人。他用不同的宮廟安太歲的簿子調八字——那種簿子每年一本,收在後殿的木櫃裡,一個義工一頓飯錢就肯借他翻——挑生辰對得上、又好下手的,替他「落訂」一門冥婚。冥婚要一個現成的新娘,佳蓉就是他手上第一個。她死得早,家裡只有一個不識字的母親,她的保險金、她名下那間老公寓,全部被一場沒有人知道的婚禮,轉到一個叫郭文彬的名下,再從郭文彬手上流出去。郭文彬什麼都沒拿到,他只是那個要出面簽名、要每年去訂紅圓、要在告別式坐第三排的人頭。

佳蓉是頭一個。我,是他名單上排到的下一個。

意外險那七百五十萬,等待期三十天,過了才全額賠。生效日往後推三十天,就是十月二十六,就是今晚。他們替我安排的不是婚禮,是山路那個彎的一場翻車,時間、地點、GPS軌跡,全部對得起來,對得好看,好看到警察來也只會寫「路面濕滑失控」。

只是今晚那條山路上,騎我那台車、穿我那件雨衣的人,是阿嘉。檳榔攤阿伯把每一台上山的車牌都拍下來,用LINE傳給我,其中一台黑色的,八點半停在土地公廟後面那條產業道路的路口,熄火,沒開燈,車上兩個人。那台車的車主,跟那份空白要保書上的業務員編號,是同一家公司的。警察在筆錄裡管那個叫「預備」。

員警把賴清標帶出去的時候,他經過我旁邊。他停了半秒。我以為他要講那句「你有讀冊無」,結果他沒有。他只是看了一眼我胸前那個還亮著的紅點,笑了一下,那個笑我到現在還會夢到,很和氣,很空。

「囡仔,」他說,「你以為你贏矣?」

我沒有回答。我把手機從口袋裡拿出來,讓那顆紅點對著他的臉,讓它多錄兩秒。

賴清標上車以前,我口袋裡的手機震了一下。是阿嘉。他傳來一張照片,光線很暗,是山下檳榔攤那個路口,我那台紅色機車停在路邊,安全帽掛在後照鏡上,跟我七點半離開時一模一樣。照片下面他打了一行字:警察攔了一台黑色的,剛剛。人沒事。你那邊呢。

我看著那行字,手有點抖。原來今晚真的有兩個局,一個在廟埕,一個在山路。他們算準了我拜完會自己騎車下山,在那個彎等我。如果我今晚照原本的樣子跑單,我大概就會變成地方版右下角那個小方塊,三行字,路面濕滑失控,家屬表示。我回他兩個字:我好。然後補一句:你把車牽回來,鑰匙不要插著。這種時候我腦袋還在關心機車會不會被牽走,這件事我後來想了很久。

他被帶上車以後,我掏出另一支手機,點開信箱。那封定時信我排在二十六號晚上十一點,我沒登入取消,隔天早上七點就會自動寄出去,收件人有地檢署、兩個記者、保險局。

現在是十點五十一。我看著那個取消的按鍵,看了很久。

我沒有按。

我把手機關掉,塞回口袋。廟埕的燈全亮著,發電機還在嗡嗡響,金爐口最後一塊金紙塌下去,火苗矮下來,只剩一點紅。李媽媽走過來,站在我旁邊,我們兩個都沒有講話。供桌上那張寫著賴清標名字的紅紙,還好好地壓在那裡,被燈照著,紅得很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