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鏡小說

第 7 章

活人的局

冥婚快遞 2388 字 2026-07-25

「我查某囝無訂過婚,彼場婚禮是別人替伊辦的。」

她講完這句,蹲下去撿被風吹散的金紙。第三公墓的風是斜的,從山溝那邊灌上來,金紙一張一張貼在她的塑膠拖鞋上。我沒有幫她撿,只是站在那裡,腦袋像被人拔掉電源,剩下風聲,還有金爐裡沒燒完的東西啪一聲、啪一聲地裂開。

「阿姨,那個郭文彬……」

「伊是佳穎過身了後才出現的。」她把金紙壓進爐口,「告別式彼工,伊坐第三排,講伊是佳穎的未婚夫。我攏毋捌伊。」

我問她有沒有留下什麼東西。她沒回答,走到停在旁邊的舊機車前面掀開坐墊,從置物箱裡拿出一個牛皮紙袋。紙袋角落有一圈茶漬,摸起來軟軟的,像被人翻過很多次。

「這攏是影印的,正本我藏起來。」她把袋子塞進我懷裡,「你若欲看,就佇遮看,莫紮出去。」

墓園旁邊有一座水泥涼亭,柱子上有人用紅漆寫過字又被刮掉。我在那裡坐了兩個鐘頭,把袋子裡的紙一張一張攤在石桌上,用兩顆石頭壓著。影印紙很薄,邊緣有影印機壓出來的黑條,湊近還有碳粉那種乾乾的味道。有幾張明顯是影本再影本,字都糊成一團肉色。

第一張,意外傷害保險的受益人變更申請書。日期三月十一號。

第二張,李佳穎那個月的出勤紀錄,她在市區一家眼鏡行上班。三月十一號,早上九點打卡,晚上八點四十下班。

我把兩張紙並排。變更申請書上寫本人親自到櫃檯辦理,時間下午兩點十分。眼鏡行在南屯,保險公司的服務據點在太平。中間隔一條大馬路加一段快速道路,來回最少一個半鐘頭。她要嘛會分身,要嘛那天根本沒去過。

第三張,事故現場簡圖,三月二十八號,山路,過彎撞護欄。地點我認得,我一個禮拜要經過那裡四次。那個彎道晚上沒路燈,路面有一段補得不平的坑,很多人在那邊摔,包括我自己。

第四張,禮儀社開的收據,五月二十號,項目欄寫「合婚儀軌暨相關作業」,三萬六。

第五張,繼承系統表。那年八月,李佳穎的名字底下多出一欄,配偶。

我把五張紙排成一排,從左邊看到右邊,再從右邊看回來。這不是什麼靈異事件,這是一條生產線。她還活著的時候,有人先把保險金的受益人改掉;她死了,有人補一場冥婚,替她生出一個配偶;有了配偶,遺產分割協議書上就多一個可以簽名的人,保險金也有人可以出面領走。

三張不同的紙上,通訊地址都是同一個門牌,中興路二段一二七號。上面蓋的印章有三個不同的名字,可是每一顆右下角都有一個一樣的小缺口,像同一批刻的。手寫的地方,七都多一橫,零都是先寫一撇再繞回來。

袋子最底下還有一張紙,跟其他的都不一樣。那是另一家保險公司的空白要保書,右下角印著業務員的編號,沒有填任何人的名字。背面附一張職業等級對照表,上面用藍色原子筆圈起來一列:機車外送、快遞、送貨。旁邊寫了兩個字,級距。

「這張是佗位來的?」我問。

「文彬彼工來看我,紙落佇塗跤。」母親說,「我毋捌字彼爾濟,毋過我知影彼毋是好物。」

我拿手機把每一張都拍下來。母親沒有阻止我,她坐在涼亭外面的水泥檻上背對著我抽菸,一根接一根。菸灰掉在褲子上她也沒撥。走的時候她只交代一句:你若查出來,愛予我知。

隔天中午我把單接到市區,繞去中興路二段。

一二七號是連棟透天的其中一間,鐵捲門拉到腰的高度。門口掛兩塊招牌,上面那塊是「福澤生命禮儀社」,下面那塊小一點,壓克力的,「清標地政士事務所」。門口停一台白色小貨車,後車斗擺著一疊摺好的黃色帆布,車牌被紙板遮掉一半。我在對面的機車格坐了二十分鐘。快要走的時候,鐵捲門底下彎出來一個人,抱著一箱蓮花金,把箱子丟上小貨車。那個人我在網路上看過照片,郭文彬,李佳穎那個突然冒出來的未婚夫。他比照片瘦,襯衫下襬沒紮,手在抖,關車門要關三次才關上。

我在他發動車子前叫住他,說我是外送的,想問這附近有沒有一間姓李的人家。

他看我的表情,像是被熱水燙到。

「你莫來遮。」他講得很快,「我嘛是予人叫來的,我啥物攏毋知。」

車子開走的時候壓過水溝蓋,鏗一聲。我站在原地聞到一股很重的金紙味,從那一箱裡透出來的那種,甜甜的、木頭燒過的味道。

回程我在山下路口停下來,買一包長壽跟一杯冬瓜茶。

檳榔攤的冰櫃在嗡嗡叫,那個聲音我聽了四年。阿伯坐在塑膠椅上剪檳榔,剪一顆丟一顆,塑膠盒撞出很輕的聲響。我把手機轉過去給他看那兩塊招牌。

他的手停了兩秒,然後繼續剪。

「你莫閣問矣。」

「阿伯,我已經被牽進去了。」

「囡仔。」他抬頭看我,眼白有點黃,「這幾冬佇這條路頂懸出代誌的,我算過,五个。攏是外地來做工的、無某無囝的、厝內無人會問的。人無去,過一站仔就無人閣提起。」

「你早就知道?」

「知影,毋敢講。」他把剪刀放下,用毛巾擦手,擦很久,「我這攤仔佇遮開三十冬,我囝佇市區上班。我若講一句,明仔載我這遮的貨就無人送。」

我沒有再逼他。過了一分鐘,他從抽屜裡抽出一張沒撕乾淨的發票,翻到背面,用原子筆寫了三個字,推到我面前。

賴清標。

「這人講話真好聽。」阿伯把那張紙折起來塞進我口袋,「你莫講是我講的。」

騎車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一件事。他們要的其實不是我這個人。他們要的是一個到得了那個時間、那個地點的人。而我,跑這條山路四年,幾點會在哪一個彎道,App上都有紀錄;我單身,戶籍上只有我一個,我爸中風住在安養機構,護理師連我幾號會來都記得。我出事,第一個發現的大概是平台的客服系統,不是人。

換句話說,我不是被隨機挑到的。我是最好用的那一個。

從那天起,訂單開始出事。

凌晨三點四十七分,App響。指定派給我。指定,這功能平台根本沒有。地址是山上土地公廟後面那條產業道路,備註欄空白,餐點名稱寫「紅圓一份」。我按拒接,三分鐘後它又跳出來。打客服等了十八分鐘,客服說系統裡查不到這個訂單編號。

隔天兩張。再隔天三張。有一張的收件人姓名欄,寫的是我的全名。

第四天我不信邪,真的騎上去看。土地公廟後面那條產業道路只有兩百公尺,盡頭是一片竹林。我把大燈打到最亮,看到路邊擺了一張紅色塑膠椅,椅面是乾的,那天下午才下過雨。椅子旁邊有一支手電筒,立在地上,燈頭朝著我來的方向。

我沒有下車,倒車,回頭,一路衝下山。後照鏡裡什麼都沒有,這次我反而希望有。

星期五收工回租屋處,門是好的,鎖也是好的,阿嘉房間亂得跟平常一模一樣。可是我房間最下面那格抽屜關不緊,行照影本被抽出來壓在最上面,存摺翻過,裡面夾的三千塊還在。床底下的保溫箱被拉出來又推回去,地板上留了兩道灰。

桌上放著一張我的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在同一頁。

那張我從來沒有印過。

阿嘉回來看兩秒就說要報警。我說報什麼,門沒壞、東西沒少,警察來也只能寫一張受理單。他站在門口罵髒話,罵完去便利商店買兩罐啤酒,回來把其中一罐放在我桌上,沒有講話。

那天晚上我洗完澡躺在床上,習慣性滑手機,想找上禮拜拍的那個彎道。

相簿最上面多了一張。

沒開閃光燈,畫面很暗,可是看得出來是我的房間、我的枕頭、我的臉。我閉著眼睛,嘴巴微開,右手垂在床沿。

拍攝時間,凌晨四點十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