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鏡小說

第 8 章

忌日

冥婚快遞 2360 字 2026-07-26

那張照片我沒有刪。

我把它傳給阿嘉,傳給自己的信箱,然後把手機丟在桌上,去廚房煮泡麵。水滾的時候我才發現手在抖,抖到湯匙敲到鍋子邊邊,叩叩叩。我把火關掉,坐在地上,等那陣過去。

天亮以後我做了一件事:把囍帖攤在桌上,旁邊擺我的身分證、機車行照、勞保投保資料的截圖,還有從母親那裡拍回來的所有紙。我一張一張對。

囍帖上的日期,十月二十六號。我身分證字號中間那四碼,一〇二六。

以前我以為那只是巧合,或者是那個東西故意嚇我。可是那天早上我看懂了另一件事。那張空白要保書我拿去給以前跑同一條線、後來轉去賣保險的阿宏看。他看了兩分鐘,抬頭問我一句:你什麼時候投保的?

我說我沒有。

他把手機轉過來給我看他查到的東西。有一張以我為被保險人的意外險,三個月前生效,職業欄寫機車外送,級距最高,保額七百五十萬。要保人是一家公司,福澤生命有限公司。我的簽名歪歪的,寫得很像我,但不是我寫的——我簽名的時候「凱」那個几會拉出去,那張沒有。

「這種保單有等待期。」阿宏用原子筆敲桌子,「他們自己加的條款,生效後三十天內出事,只賠一部分。」

我把生效日往後推三十天。

十月二十六號。

不是我的婚禮。是他們替我排好的忌日。

我坐在早餐店那張黏黏的塑膠桌前面,把三年的事情從頭順一次,才發現一件荒謬的事。從公墓那天到現在,那個東西沒有害過我。真的,一次都沒有。她把我叫上山,讓我撿一個紅包;她讓保溫箱裡出現囍帖;她把日期寫成我身分證的數字,逼我一定會注意到;她每一次出現,平台系統就多一筆訂單、一個時間戳、一段GPS軌跡。

我一直以為她在纏我。她是在替我留紀錄。

一個死了三年、被人拿去當印章用的女人,能做的事只有這麼多:她找一個每天都會經過她出事那個彎道的人,把手上僅有的東西一件一件塞給他——紅圓、發簪、一張寫著日期的紙——賭他會去查。

那支發簪我後來又拿出來看過一次。尾端有一個很小的刻痕,兩個字母加一串數字,那是禮儀社點交遺物的編號寫法。她連自己的東西被誰經手過都替我留著。

她不要我的命。她要一張嘴,一雙手,一個會把事情送出去的人。

那我就走這一趟。

只是這場儀式,我要改成我的。

第一件事,我去派出所報案。門鎖沒壞、東西沒少,做筆錄的員警一開始不太想收,我把那張凌晨四點十二分的照片、那些訂單截圖、還有以我為被保險人的保單資料一起攤出來,他就沒有再講話了。受理案件證明單,三聯,我影印了三份。

第二件事,我去郵局把整套資料掛號寄給自己,封口簽名,回來丟進衣櫃,不拆。

第三件事,全部掃描上雲端,連結給四個人:阿嘉、廟公、李媽媽,還有我們外送群組裡最愛講話那個。我另外排了一封定時信,二十六號晚上十一點以前我沒有登入取消,隔天早上七點自動寄出去,收件人有地檢署的檢舉信箱、兩個跑地方新聞的記者,還有保險局的申訴信箱。

第四件事,我回宮廟找廟公。

廟公聽完,沒有像上次那樣臉色一變,他只是把手上的抹布放下,走進去把神桌上的燈打開。

「你欲照儀式行,我共你辦。」他說,「毋過我共你講一句:婚書頂懸的名,寫落去就是真的。神明面頭前,無人會替你改。」

「那如果我不知道對方的時辰?」

「時辰若毋知,就看彼工是啥人家己行入來。」

我把新的婚書寫好。新郎欄那一格,我沒有寫我自己的名字。我寫了三個字,賴清標,後面接他的出生年月日——那個不用查什麼內幕,地政士事務所的執業資料上就有。時辰那格空著。

第五件事,誘餌。二十六號那天我照常接單,照常走那條山路,照常在每個路口讓App留下軌跡。晚上七點半,我把機車停在山下檳榔攤旁邊,安全帽掛在後照鏡上,人從後面繞去坐阿嘉的車。八點以後,穿我雨衣、戴我安全帽、騎我那台車繼續跑單的人,是阿嘉。

阿伯負責顧路口。有幾台車上山、車牌幾號,一台一台拍下來用LINE傳給我。他答應得很勉強,最後只講一句:我做這遮就好,其他的我無法度。

第六件事,三支手機。一支黏在金爐後面的水泥柱,一支塞在廟埕電線桿那個生鏽鐵盒的縫裡,一支在我胸前口袋。全部開直播,自動上傳。行車紀錄器我拆下來架在廟埕入口的矮牆上,正對著停車的位置。

二十六號傍晚下過一場雨。廟埕的水泥地還是濕的,裂縫裡的青苔踩起來滑滑的。發電機在旁邊嗡嗡響,供桌上擺三牲、紅棗、冬瓜糖,兩支紅燭被風吹得歪一邊。金紙的味道從爐口那邊一陣一陣飄過來,甜甜的,燒木頭的味道。

七點四十,李媽媽來了,穿一件很正式的深藍色外套,手上抱著一個牛皮紙袋,正本。她妹妹跟在後面。她們坐在最後一排的紅色塑膠椅上,沒有講話。

七點五十二,一台白色小貨車開進來,郭文彬下車,手抖得比上次更厲害。他看到李媽媽的時候整個人僵住,然後低頭去搬東西,一箱一箱搬,搬得很慢。

八點整,一台黑色休旅車停在牌樓外面。下來兩個人。一個穿POLO衫,胸前掛識別證,手上拿平板;另一個穿短袖襯衫,腋下夾一個牛皮紙袋,腳上的皮鞋沾了泥。

他走進廟埕,先看供桌,再看金爐,最後看我。他笑起來的樣子很和氣,像在市場裡跟人殺價那種和氣。

「你就是林俊凱喔?」他說話真的很好聽,「來,我們今天把事情辦一辦,辦完大家都輕鬆。」

穿POLO衫那個把平板遞過來,螢幕上是一份同意書,最下面一格空白,要簽名。他說這是儀式的流程之一,簽了才能上香。我問他這份文件會送去哪裡,他愣了一下,說系統會存檔。我說那我簽完可以要一份嗎,他笑一笑,說當然可以,然後把平板往回收了兩公分。

我把手放進口袋,胸前那支手機的鏡頭剛好對著他的螢幕。

「等一下再簽。」我說,「先拜。」

賴清標在旁邊看著,沒有阻止。他從紙袋裡拿出一疊紙,用手指壓平邊角,一張一張排在供桌邊,動作很熟練,像在市公所排隊送件的人。

牌樓外面停著一台沒熄火的巡邏車,車頂的燈沒開。

廟公點三炷香,站到供桌後面,開始唸。唸到請神那一段,賴清標往前走了半步,把牛皮紙袋放在供桌角落,問了一句。

「婚書呢?新郎是佗一个?」

我把那張紅紙轉過去,推到他面前。

他低頭看。他的臉還在笑,可是那個笑停住了,像被人按了暫停。他伸手要去翻那張紅紙,廟公的手比他快,一巴掌壓在紙上。

「頭前是神明。」廟公的聲音不大,「這張紙已經上桌矣,無人通振動。」

賴清標把手縮回去,慢慢抬頭看我。他的眼睛沒有笑。

「囡仔,」他說,語氣還是那麼好聽,「你有讀冊無?」

我沒回答他。我只是往旁邊挪半步,讓胸前那支手機的鏡頭,把他跟供桌上那疊紙一起框進去。

然後廟埕的燈全部熄掉。

不是跳電那種一閃一閃,是啪一聲,前殿、兩側走廊、牌樓上的字,同時黑掉。發電機還在響,可是燈就是不亮。有人的手機掉在地上,有人踢翻了塑膠椅。

黑暗裡,供桌後面那個方向,有人開始唱歌。

是嫁妝歌。那種女人出嫁前一晚,長輩一句一句唸給新娘聽的調子,聲音很低,拖得很長,中間會換氣。我聽過我阿嬤唱過一次,那時候我八歲。

唱歌的人就在我旁邊。近到我聽得見她吸氣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