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鏡小說

第 3 章

見證人

婆婆的遺囑 2034 字 2026-07-26

蔡律師的事務所在民權路一棟老公寓的二樓。樓梯間貼滿記帳士和刻印章的貼紙,鐵門要用力推才會開。冷氣室外機的水一直滴在樓下的鐵皮雨遮上,滴、滴、滴,很規律。

助理小姐端來一個紙杯的麥茶,冰的,杯壁馬上出汗。我把包包放在腿上,裡面裝著八本筆記本和一個紅白條紋的塑膠袋。塑膠袋是八年份的醫院單據,我一直收在婆婆房間五斗櫃第二格。

「陳太太,妳先說。」律師把筆放下。

「我沒有簽過那份遺囑。」我說,「我沒有見過你。告別式那天是第一次。」

他點點頭,翻開一本硬殼記事本,又拉開抽屜拿出一個資料夾。他做這些動作的時候沒有看我,也沒有安慰我,就是在找東西。

「四月三號,星期四。」他念,「下午一點五十,我從事務所出發。二點零五到你們家。那條巷子車開不進去,我停在巷口的停車格。」

「你有進來?」

「二樓,靠後面那間。有一台電動床,床頭有抽痰機。窗戶朝東,外面有人在曬衣服。」

我沒有講話。他描述的是我每天進出六七趟的房間。

「那天現場,除了老太太,還有三個人。」他伸出手指,「我,一位太太,一位先生。」

「什麼太太。」

「她說她是林淑君。」律師說,「四十上下,短頭髮,講話很快。她說媽媽這幾天比較清醒,趁今天處理。她在見證人欄簽名的時候,用左手壓著紙。」

「我是右手。」我說,「而且我沒有短頭髮。八年來我都是綁起來的,抽痰要低頭。」

他把記事本轉過來給我看。字很小,一行一行。「還有一位先生,四十幾歲,戴細框眼鏡,講話有一點腔,比較像台北那邊。他全程幾乎沒開口,只有最後幫忙把老太太的手扶起來蓋印。」

「蓋印。」

「印章是現場拿出來的。」

我盯著那個紙杯上的水痕。麥茶已經退冰了。

「蔡律師。」我說,「四月三號那天下午,我人不在家。」

他抬起眼睛。「妳確定?」

「我確定。」我把塑膠袋拿出來,「因為那天我帶阿母去成大。」

我把單據倒在桌上。八年份,收據、掛號單、檢驗報告、復康巴士的收費聯,全部用大迴紋針一年一疊。我從最上面那疊往下找,找到寫著一一四的那一綑,抽出來,一張一張攤開。

第一張是掛號單。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四月三日,泌尿科,下午診,報到時間十三點二十,看診號十七號。

第二張是復康巴士的收費單,去程十二點五十在我們家巷口上車,回程十六點四十從醫院走。單子上有司機的簽名,還有一個歪掉的章。

第三張是醫院一樓便利商店的發票。十五點十七分,麥茶一瓶,蘇打餅乾一包,二十九加十八,四十七塊。那天等太久,我沒吃午餐,在檢查室外面站著把那包餅乾吃完。

我一張一張排出去,排到桌子邊緣。我的手在抖,不是難過,是那種很久沒有人聽你講話、忽然有人在聽的時候,身體會先亂掉。

「那天等超久。」我說,「本來三點的電腦斷層,拖到快四點才進去。冷氣很強,阿母一直發抖,我去護理站借毛毯,他們說毛毯要押證件。我押健保卡。」

律師拿起掛號單,對著窗戶看了一下,又放回去。他的表情沒有變,可是他把記事本合起來了。

「陳太太,這件事我要先跟妳說清楚。」他說,「如果四月三號那天老太太人在醫院,那麼那天在你們家二樓的,就不是老太太。」

「不是……那不然是誰?」

「我不知道。」他說得很平,「我看到的是一位躺在電動床上、身上蓋著被子、右邊比較不會動的老人家。我問她要不要照這樣寫,她點了頭。我沒有理由懷疑。」

我忽然想到告別式那天雅琳在房間裡拍照。拍床、拍抽痰機、拍窗台上的乳液。

「那份遺囑對妳有利。」律師說,「所以妳自己要先想清楚,妳現在講的話,對妳沒有好處。」

「我知道。」

「那天家裡有誰?」他問,「妳出門的時候,門是鎖的嗎。」

我想了很久。「後門的鎖壞了兩年,一直說要換。」我說,「鑰匙有四副。我、志明、阿睿,還有一副掛在神明廳旁邊的釘子上,誰回來都拿得到。」

他在紙上畫了一個小小的四。

「妳先生那天呢。」

「上早班,六點出門,五點多才回來。」

「妳還要講?」

「我要講。」我說,「那不是我簽的。我不要一個不是我簽的東西。」

他看了我兩秒,然後從資料夾裡抽出一份文件的影本,推到我面前。「這是那天的遺囑影本。妳先自己看一遍簽名。」

那三個字寫得很漂亮,一筆一畫都到位。林淑君。比我自己的字好看太多了。我簽名的「淑」字,右邊那個叔我一向寫得歪,因為我小學的時候被老師罵過,罵到後來就這樣了。影本上的那個叔是正的。

「這個字,我寫不出來。」我說。

「我知道。」他把影本收回去,「這種事情看的不是像不像,是筆順跟停頓。這個要送鑑定。」

「送鑑定要多少錢。」

他抬眼看我一下。「先不用擔心這個。」

我把影本推回去。紙的邊緣有一點捲,是影印機吃紙留下的痕跡。

「還有一件事。」我說,「我的照顧日誌,最後一頁被撕掉了。就在告別式後那兩天。」

律師拿起筆,寫了幾個字。「本子帶來了嗎。」

「帶了。」

「留在我這裡。」

我把八本筆記本從包包裡拿出來,一本一本疊在桌上。藍色封面,邊角都翹起來。疊起來大概有一個便當那麼高。

「這裡面有什麼。」他問。

「血壓、體溫、吃多少、拉幾次、幾點翻身。」我說,「還有一些不重要的。」

「哪一種不重要的。」

「就……她那天有沒有笑。」

他沒有接話,把最上面那本打開,看了大概三行,闔起來。

我一邊疊,一邊隨手把攤在桌上的單據收回塑膠袋。收到那份電腦斷層報告的時候,我停住了。

那不是一張,是三張釘在一起。第一頁是影像報告,滿滿的英文,我看不懂,只認得日期。第二頁是抽血結果。第三頁我從來沒仔細看過——當初醫院給我的時候我直接塞進袋子,回家就忙著弄晚餐的鼻胃管灌食。

我把它翻到最後一頁。

那是注射顯影劑同意書的副本。上面有勾選欄、有醫師簽名、有病人姓名:陳吳玉葉。下面一格是「陪同家屬簽名」。

那一欄不是空的。

上面寫著三個字:王國興。

雅琳的先生。我小姑的先生。那個過年只坐一個小時、跟我講不到五句話、每次都在滑手機的男人。

冷氣的水還在滴。我坐在那裡,把那張紙翻過來又翻過去,好像多翻幾次上面的字會換掉。

四月三號下午,他在成大。同一個下午,另外一個他在我家二樓,戴細框眼鏡,把婆婆的手扶起來蓋印。

不可能兩邊都是他。

我腦子裡忽然又響起那天凌晨婆婆抓著我的手,喉嚨裡呼嚕呼嚕的那三個字。

你莫怪……

阿母,我一直以為你是要我不要怪她。

現在我不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