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發當鋪在舊城區一條快要被人遺忘的街上,招牌的紅漆掉了一半,只剩「永發」兩個字還看得清楚。捲門拉到一半,門口擺著一張矮凳。我把那張泛黃當票的影本收在口袋裡,推門進去,門楣上的銅鈴叮噹響了一聲。
裡面比外面暗,空氣裡有樟腦和舊金屬的味道。玻璃櫃台後面坐著一個老人,戴著老花眼鏡,正低頭用一塊絨布擦一只手錶。他姓蔡,附近的人都叫他蔡老闆,聽說這間店開了四十幾年,從他父親手上接下來。他抬眼看我,目光在我身上停了一下,大概是認出了刑警的樣子。
「少年家,欲典當還是欲贖?」他用台語問,手上的動作沒停。
「攏毋是。」我把當票影本放到玻璃櫃台上,推到他面前,「蔡老闆,我想請你看一張當票。這張是恁店開的,我想確認一寡代誌。」
他放下手錶,拿起影本。一開始他看得很隨意,戴著老花鏡的眼睛瞇著,嘴裡還念念有詞地報著日期。可是念到一半,他的聲音停了。我看著他的臉,那張本來鬆弛的、屬於一個閒散老人的臉,一寸一寸地繃緊起來。他把影本拿遠一點,又拿近一點,像是希望自己看錯了。
「這張……」他的喉結上下滾了一下,台語的尾音都有點抖,「這張當票,你對佗位提來的?」
「一具無名女屍的身上。」我盯著他,「河堤發現的,臉予人拍甲認袂出來。這張當票,是伊身軀頂唯一的物件。」
蔡老闆沒有說話。他站起來,走到後面的木架前,架上一格一格塞滿了牛皮紙包的當物和一本一本的帳簿。他的手在其中一本深藍色封皮的簿子上停了很久,才把它抽出來,翻到某一頁。老當鋪的規矩,每一筆典當都要登記,物件、金額、日期、當的人。他的手指順著那一行字滑過去,然後停住,整個人像被釘在原地。
「戒指。」他終於開口,聲音壓得很低,像怕被誰聽見,「這張當票當的,是一只戒指。金的,內圈刻字。」他閉了一下眼睛,像在回憶,「刻兩個字,『阿潔』。閣有一組日期。我會記得,是因為彼只戒指的字刻甲真媠,看會出來是有人專工去刻的,毋是店裡買的現成貨。」
阿潔。我的心跳漏了一拍。沈以潔,阿潔。三年前那份物品清冊上補記的那一行字,此刻在我腦子裡亮了起來——梳妝台抽屜裡留下的空戒指盒。原來那只不見的戒指,沒有被她帶走,也沒有被她丟掉。它被人拿去,當進了這間永發當鋪,換成了櫃台帳簿上那個不大的數字。
「內圈刻的日期,你敢會記得是佗一工?」我問。
蔡老闆低頭又看了一眼帳簿,把那組數字念給我聽。我對照口袋裡當票影本上的開立日期,兩個一比,手指瞬間冰了。刻在戒指上的那一天,是三年前的某個春日;當戒指的那一天,也就是當票上的日期,正是三年前沈以潔卷宗裡最後一筆紀錄的日子。有人在她「離家出走」的那一天,把一只刻著她小名的戒指,拿到這裡典當。
「戒指這馬敢閣佇咧?」我問。
蔡老闆搖頭。「過當期無人來贖,早就流當賣掉矣。」他把帳簿闔上,卻沒有放回去,只是抱在胸前,像抱著什麼燙手的東西。他看著我,眼神裡有一種很複雜的東西,有恐懼,也有一種放下了很久的心事終於被人掀開的疲憊。
我心裡快速盤算。流當品賣掉了,戒指這條物證等於斷了,可是帳簿還在,帳簿上會登記當戶的資料。這是老當鋪的鐵律,也是法律的要求:典當要驗證件、要留身分。我把這個念頭壓下來,盡量讓聲音聽起來只是例行公事:「蔡老闆,恁的帳簿頂懸,有登記當這只戒指的人是啥人無?身分證字號、抑是名。」
他沒有馬上回答,抱著帳簿的手又緊了一點。他看我的眼神變了,像是在掂量我到底知道多少、又能承受多少。過了好一會兒,他才開口,聲音更低了:「有登記,毋過……登記的彼個名,佮我看著的彼個人,我懷疑對袂起來。」他頓了頓,「三年前我就感覺怪,只是彼陣我無膽講。今仔日你提這張當票來,我才知影,這代誌根本無過去。」他這句話說得很慢,每一個字都像從很深的地方挖出來。我沒有催他,只是等。有些話,你越是逼,對方越是縮回去;你越是安靜,他反而越想把壓在心裡三年的東西吐出來。
「少年家,我共你講一件代誌,你聽了千萬毋通講是我講的。」
我點頭。
「這具死佇河堤的查某人,」他的手指點著當票上的日期,「你認為是伊來當這只戒指的,敢毋是?當票佇伊身軀頂,你自然按呢想。」他頓了一下,一字一句地說,「毋是伊。來當這只戒指的,毋是這個死掉的查某人。」
樟腦的味道好像更濃了。我聽見自己問:「按呢是啥人?」
蔡老闆沒有馬上回答。他走到門邊,把半開的捲門又往下拉了一截,讓外面的光更暗一些,才回到櫃台後。他脫下老花眼鏡,用袖子擦了擦,那雙眼睛在昏暗裡顯得格外清醒。
「彼工來當戒指的,是一個查埔人。」他說,「差不多五十歲,瘦閣懸,頭毛剃甲短短,兩蕊目睭真利,親像會共人看透。伊來的時陣,天欲暗矣,戴一頂鴨舌帽,話真少,戒指囥落來,錢提著就走,連當票攏無想欲提。是我叫伊,伊才越頭轉來提。」
他描述的每一個字,都像一根針,一根一根扎進我腦子裡。瘦、高、頭髮剃得短、眼神很利、五十歲上下。我在山邊那個老社區,那扇只開了一條縫的門後面,才剛剛見過這樣一個人。他握著門把的手,指節泛白。他聽到「沈以潔」三個字時,臉上那一絲被壓下去的波動。他最後那句像警告的話。
「蔡老闆。」我的聲音乾得發啞,「你講的彼個查埔人,若是予你閣看一擺,你認會出來無?」
「我毋知。」他把當票影本推回我面前,手在發抖,「隔三年矣。毋過彼雙目睭,我到今仔日猶會記得。」他頓了頓,補上一句讓我後頸發涼的話,「而且,少年家,彼個查埔人來當戒指的時陣,我看伊腰後那位,有一枝物件的形。做這行做久矣,我知影彼是啥。」
他沒有把那兩個字說出來。但他不用說。瘦高、剃短髮、眼神利、五十歲、腰間別著一把槍——三年前把沈以潔失蹤案親手判成「離家出走」、簽名簽在每一頁右下角、昨天在門後警告我別把兩件事湊在一起的那個人,此刻正一寸不差地,站在這個老當鋪老闆的記憶裡。
我攥著那張泛黃的當票走出永發當鋪,午後的陽光晃得我睜不開眼。街上車來車往,一切如常。可是我知道,從這一刻起,有些東西再也回不去了。當票上的日期、消失的第四十七頁、那道舊疤、還有一個退休老刑警握緊門把的手——它們終於在我面前,連成了同一條線。而這條線的另一端,指著的不是我要抓的凶手,是我這一行裡的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