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雄那頁筆錄,和一個裝著三年份影本、對帳單、假發票清冊的牛皮紙袋,隔天早上就攤在張國樑的桌子上。我把來龍去脈從頭講了一遍,講到沈以潔被藏三年、又被叫出來作證前遇害的時候,張國樑一直沒有出聲,只是一根接一根地抽菸,菸灰缸很快就滿了。
「你知道你在講什麼嗎。」他終於開口,聲音沙啞,「你在講的,是宏昌營造,是曾世昌議員。這兩個名字在這座城市,一個管一半的公共工程,一個管一半的地方勢力。」
「我知道。」我說,「所以我才把東西先拿給你,不是直接送檢方。這個案子要辦,得有分局撐著。」
張國樑盯著那頁筆錄看了很久。然後他做了一件我沒想到的事——他把菸按熄,很慢地說:「有一件事,我早該跟你講。三年前沈以潔那個案子結案前,上面有人打過招呼。不是明講,是那種你聽得懂的招呼——『這種離家出走的小案子,不要浪費人力,早點結一結。』我那時候是小隊長,我照做了。」他抬頭看我,眼神裡有一種我在他臉上很少見到的東西,是羞愧,「河堤這具無名屍一報上來,我第一個反應是叫你按無名屍程序走、三個月歸檔。你以為我是懶,是想衝結案率。其實我心裡有個聲音在說:這個又來了,離它遠一點。」他把牛皮紙袋往自己這邊拉,「我當了半輩子警察,躲了一次。這次我不躲了。這案子,分局辦。」
有了張國樑點頭,事情才真正動起來。我們兵分幾路。周文川那邊,我把宏昌營造名下工地的資料調出來,比對他從致命傷刮下來的那些鏽鐵和水泥顆粒——鑑識回報,那批鏽蝕的成分,和宏昌一處已經停工的舊工地圍籬上、生鏽的鋼管扣件高度吻合。兇器很可能就是工地隨手可得的一截角鐵或扣件。這還不能指名道姓,但它把凶手的世界,牢牢地框在了宏昌的地盤裡。
另一路,是找沈以潔這三年住的地方。郭正雄給了我地址,城市邊緣一棟老舊公寓的頂樓加蓋。我和鑑識一起上去。房間很小,收得很乾淨,跟她姊姊家一個樣。桌上有一盞檯燈、一本記帳的筆記、幾件換洗衣物。沒有電視,沒有多餘的東西,像一個隨時準備要離開、又離開不了的人的房間。
真正的東西,藏在流理台底下一塊撬得起來的磁磚後面。一個防潮盒,裡面是一支隨身碟,還有一本手寫的冊子。隨身碟裡,是比郭正雄手上那份更完整的資料——宏昌這三年新做的假帳,沈以潔躲著,卻沒有停手,她一直在遠端幫忙盯著、記著。那本手寫冊子更讓我心裡發沉,那是她的日記。我一頁一頁往下翻,翻的時候手是輕的,像怕吵醒什麼。前面幾年的字很密,寫她一個人在陌生城市的日子:領現金的工作、不敢用真名去看醫生、過年不敢打電話回家、想姊姊想到哭。中間有一段寫她每次等郭叔叔來的那幾天,會把房間打掃得特別乾淨,因為那是她唯一還能跟舊日子連上的時刻。字裡沒有一句抱怨郭正雄,反倒有一句:「郭叔叔比我還苦,他把我藏起來,也把自己關進去了。」我讀到這裡,不得不停下來,走到窗邊站了一會兒,才有辦法繼續。日記最後一篇的日期,是她遇害前兩天。上面寫著:
「郭叔叔說時機到了。我怕,可是我更累了。躲三年,不是活著,是拖著。做完這件事,我要回去看姊姊,要把戒指贖回來,要重新叫回自己的名字。就快了。」
我站在那個小房間裡,把那句「重新叫回自己的名字」讀了好幾遍。這三年她連自己的名字都不能用。而毀了她臉的那個人,要的正是這個——不讓任何人,再叫得出她的名字。周文川在第一天就看出來了:打爛她的臉,不是為了殺她,是為了不讓人認出她是誰。現在我終於懂了那句話的全部重量。認出她是沈以潔,這樁三年前的假結案、這整條洗錢的線,就會全部翻出來。所以他們要的,不只是她死,是她連死了都沒有名字。
鑑識在門框和那塊磁磚邊緣採到了幾枚不屬於沈以潔的指紋和一小片纖維。凶手來過這裡,很可能就是在這裡動的手,再把屍體運到河堤丟棄,佈置成又一具無名的、會被草草歸檔的浮屍。他們算準了我們的程序,算準了我們會怎麼處理一具沒有臉的無名女屍。他們差一點就對了。
那幾枚指紋送進系統,比中了一個人:陳志龍,綽號阿龍,有傷害、恐嚇的前科,登記的職業是宏昌營造的「工地主任」。實際上,附近做工程的人都知道,他是高振國的司機兼打手,高振國要處理的髒事,向來是他出手。
我沒有急著把陳志龍帶回來。張國樑和我商量過,這種案子最怕打草驚蛇——一旦讓高振國知道我們鎖定了陳志龍,他要嘛把人送出境,要嘛乾脆再滅一次口。我們先申請了通聯調閱,把陳志龍案發前後的手機基地台位置拉出來比對。沈以潔遇害那晚,他的手機訊號,先出現在她頂樓加蓋那個社區,停留了將近兩個小時,接著沿著河堤移動,最後停在發現屍體的那一段。時間、路線,跟周文川推估的死亡時間和棄屍地點,嚴絲合縫。這是不會說謊的一條線。同一時間,議員辦公室那邊也動了,開始有「關切」的電話打進分局,問河堤那具無名屍是不是還在查、什麼時候歸檔。張國樑把那些電話一律擋了下來,只回一句:本案偵辦中,依法辦理。
線一條一條收攏。我以為我們正在悄悄地把網收緊,直到那天下午。
我接到蔡老闆的電話。他的聲音在發抖,台語急得幾乎連不成句。「少年家……昨昏暗,有兩个查埔人來我店裡。無欲典當,嘛無欲贖。就是徛佇遐,共我問,最近敢有警察提一張舊當票來問代誌。」他喘著氣,「我共講無。伊行進前的時,共我後架彼本三年前的帳簿,硬提去。孟哲,in知影矣。in知影彼張當票落佇警察手裡矣。」
我握著電話,指節發白。他們動了。他們在抹掉每一條可能連回三年前的線——當鋪的帳簿、記得那雙眼睛的蔡老闆。而還有一個人,比蔡老闆更危險,也更清楚整件事——那個親手抽走第四十七頁、把沈以潔藏了三年、如今又逼供不出、什麼都知道的退休老刑警。
我抓起車鑰匙就往外衝。撥郭正雄的手機,響了很久,沒有人接。第二通,還是沒有人接。我踩下油門往山上衝的時候,天又開始暗了,跟我每一次去找他的時候一樣。只是這一次我心裡很清楚,我在跟時間搶一個人。搶一個為了贖罪,很可能會做出傻事、把自己當成最後一道餌的老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