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魔鏡小說

第 7 章

角鐵

認屍 2065 字 2026-07-31

我一邊開車一邊打給張國樑,把蔡老闆的事講了,要他馬上派人去當鋪保護蔡老闆,另外調一組人上山。張國樑沒有廢話,只問了我一句地址,就掛了電話去調度。這是我報到以來,第一次覺得,我背後真的有人。

我把車停在社區入口的時候,郭正雄家的燈是亮的。門,虛掩著。

我沒有直接衝進去。三十年刑警的直覺不會平白給我,我蹲低身子,貼著牆,先聽。屋裡有說話的聲音。一個是郭正雄,很平靜;另一個粗嘎、不耐煩的,我不認得,但我猜得到是誰。

「……郭仔,你也做過我們這行的邊,別逼我。」那個粗嘎的聲音說,「東西交出來。那個死會計三年前給你的、你這三年偷偷弄的,全部。還有那張紙。老闆說了,只要東西回來,你一個退休老頭,安安穩穩過日子,沒人動你。」

「陳志龍。」郭正雄的聲音慢慢的,「三個禮拜前在那個頂樓,動手的是不是你。」

短短的沉默。然後那個聲音笑了一下,「你查到那了。」語氣鬆了,帶著一種確認過對方是死路一條之後的隨便,「是我。她躲得夠久了,還想出來咬人。老闆的意思,不能讓人認出她。臉我多敲了幾下,衣服標籤我剪了,證件我拿了。乾乾淨淨一具無名屍,你們警察自己都懶得查。」他頓了頓,「誰知道半路殺出你們一個菜鳥。」

我貼在牆上,聽見自己的心跳。我知道我該等後援,該按程序破門。可是我更知道,郭正雄把門留一條縫、把燈開著、把陳志龍引到他家一句一句套話——這個老頭在做什麼。他在錄。他在用自己這條命,換一段能送高振國進去的口供。

我摸出手機,把錄影按下去,同時傳訊給正在趕來的支援:屋內兇嫌陳志龍,涉本案殺人,已自白,準備攻堅。

我蹲在門邊,逼自己數呼吸。四十一天——不,到今天已經快六十天了,訓練裡教的每一條攻堅原則在我腦子裡跑過一遍:等後援、確認人數、別讓自己和平民同時暴露在同一個火線。可是屋裡只隔著一道虛掩的門,郭正雄一把老骨頭,正一句一句拿命去換那段錄音。我聽見陳志龍的聲音越來越煩躁,聽見他問郭正雄「東西到底在哪」的次數越來越密。我知道那條線快斷了。一個殺過人、而且是為了滅口而殺人的人,耐性用完之後會做什麼,不必猜。

屋裡,陳志龍的耐性到頭了。「廢話夠了。東西。」我聽見沉重的腳步逼近,聽見郭正雄椅子被推開的聲音。

「東西不在我這。」郭正雄說,聲音第一次拔高,是故意的,是說給屋外可能存在的任何一雙耳朵聽的,「早就交給檢察官了。陳志龍,你今晚來我家,就是自己走進來給我作證。你剛剛講的每一個字,都——」

一聲悶響打斷了他。是身體撞上家具的聲音。我不能再等了。

我一腳踹開門。屋裡,陳志龍一隻手扼著郭正雄的衣領把他按在牆上,另一隻手裡,是一截生鏽的、帶稜角的角鐵——和周文川從沈以潔傷口裡刮出來的東西,一模一樣。他隨身帶著它。有些人殺過人以後,會留著那個東西,不是為了紀念,是為了下一次。

「警察!放下!」我吼,手已經按在槍上。

陳志龍回頭,那一瞬間的猙獰我到現在還記得。他沒有放下角鐵,反而鬆開郭正雄,朝我衝過來。空間太小,他太快。我沒有時間思考程序、思考比例原則、思考四十一天訓練裡教的每一句話。我只記得郭正雄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護到我和他之間,一把老骨頭撞開了那截揮下來的角鐵,鏽鐵砸在他肩膀上,我聽見一聲悶悶的骨頭的聲音,他悶哼一聲跪了下去。

就是那半秒。陳志龍的重心因為那一撞偏了。我撲上去,用整個身體把他撞倒在地,膝蓋壓住他的背,喊著郭正雄教過我、我卻是第一次真的用上的那幾句話。他在我身下掙扎、咒罵,可是院子外面,警車的燈已經掃進窗戶,張國樑帶著人衝了進來,好幾雙手把陳志龍死死按住,銬上。

角鐵滾到牆角。那截沾著鏽、沾著三年前的水泥、也很可能還沾著沈以潔血跡的鐵,靜靜躺在那裡,成了這個案子最硬的一塊物證。周文川第一天就從沈以潔的傷口裡,刮出了它的名字;此刻它終於被擺回了它該被擺的地方,證物袋、編號、封條,一樣不缺。三年前有人把物證從卷宗裡抽走,這一次,換我們把它一件一件收攏回來。

郭正雄靠著牆坐在地上,一手按著肩膀,臉白得像紙,可是他還在笑。他抖著手,從襯衫口袋裡摸出一支小小的錄音筆,塞進我手裡。「從頭錄到尾。」他喘著氣說,「他親口說的。臉、標籤、證件,還有老闆的意思。夠了。這一段,加上那頁筆錄,加上她留下的東西……高振國跑不掉了。」

救護車來的時候,他抓住我的手腕,力氣大得不像一個受傷的老人。「戒指盒。」他說,眼睛死死盯著我,「三年前結案報告我什麼都寫了,就是不敢寫那個空戒指盒。孟哲,你把它寫進去。從頭到尾,一個字都別漏。這一次,把所有少掉的頁,都補回來。」

我點頭。他這才鬆開手,讓人把他抬上擔架。

救護車把郭正雄送走以後,我在他家門口站了一會兒,看著鑑識人員把那截角鐵、把地上的血、把每一個細節編號、拍照、採證。這一次,沒有人跟我說「先按程序歸檔」,沒有人說這是個無底洞。每一雙手都在很仔細地,把一件本來要被丟進黑暗的事,一寸一寸拉回光底下。我忽然想起郭正雄剛剛塞錄音筆給我時說的話——把所有少掉的頁,都補回來。我低頭看著手裡那支還在錄的手機,第一次覺得,這份工作沉甸甸的重量,不是負擔,是託付。

那一夜,宏昌營造董事長高振國,在他的別墅裡被帶回分局。他一開始還很鎮定,靠著那個議員的名字,靠著三年前的老把戲,冷笑著要我們拿出證據。張國樑把東西一樣一樣擺到他面前:陳志龍的自白錄音、殺人的角鐵、沈以潔藏了三年的完整帳目、郭正雄手上那頁被抽走三年的第四十七頁筆錄。擺到最後一樣的時候,高振國臉上的血色,一寸一寸地退了下去,像三年前沈以婷替他開門時的那樣,像蔡老闆看見當票時的那樣。

我站在偵訊室的單面鏡外面,看著那個男人終於低下頭。窗外天快亮了。這是我報到以來最長的一個夜晚,也是我第一次,真正明白這份工作是什麼。它不是抓到壞人的那一刻有多痛快。它是有人在三年前少寫了一個空戒指盒,於是一個女人在黑暗裡多躲了三年、又白白死去;而現在,輪到我,把那個空戒指盒,一個字一個字,重新寫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