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七號那天晚上十一點四十六分,我坐在攤子前面那張白鐵椅上,看著手機。
上一世,這是我斷氣的時間。鐵皮塌下來,眼前一片白,最後一口吸進去的是熱風。
這一世,這個時間,油鍋是冷的,鐵捲門開著一半,巷口的路燈是橘的,不會晃。阿嬤在後面收藥罐,唸說姑婆家的枕頭太高睏袂去。我坐在那裡,看著十一點四十六變成十一點四十七,變成四十八。
沒有火。沒有煙。沒有人在鐵皮外面問裡面還有沒有人。
我活過了那一分鐘。我把手機關掉,抬頭,看見阿嬤站在後間門口,燈光從她背後照過來,她的白頭髮邊緣亮亮的。
「你閣咧看時間。」她說,「這幾工你一直看時間。」
「看飽矣。」我說,「以後免看矣。」
志豪隔天早上去了警局。他把知道的全講了:李董怎麼佈局、代書怎麼偽造、宏昌怎麼接手、三重那件是怎麼結案的。他自己也逃不掉,殺人未遂、偽造文書、詐欺,一條都少不了。他請的律師來找過我一次,想談,我沒有談。有些事不是用談的。上一世他沒有給我談的餘地,這一世我也不欠他一個餘地。我只在他被移送那天,隔著一段距離看了他一眼。他也看我。我們兩個都沒有講話。二十五年的「志豪哥」,到這裡結束。
李董的錢,禮拜三沒有進來。
顧承澤算得很準。同意書的比例本來就湊不齊,全靠偽造在撐。禮拜二晚上,縱火跟偽造的消息上了地方版,隔天一早,投資方的董事會臨時開會,資金凍結。一間靠著「先出意外、再收地」滾了十幾年的公司,第一次遇到一個沒有燒成的火、一個沒有死的人、一整袋疊得上桌的證據。地檢署分案,這一次沒有簽結。三重那件舊案,因為新事證,重啟偵查。
顧承澤在他爸被限制出境那天來找我。
他還是白襯衫,袖子折到手肘。他站在騎樓下,看阿嬤在炸雞排,看了很久。
「我要走了。」他說,「檢方那邊我還要配合很長一段時間。三重的案子,我等了八年。」
「你阿嬤跟你媽,」我說,「查得出來了嗎。」
「查得出來了。」他的聲音很平,可是我聽得出來那底下壓著什麼,「氣爆那天的瓦斯申報單,跟你們家那份偽造的簽名,是同一隻手。八年了,總算有一張紙,能把那隻手跟那場火接起來。」
「值得嗎。八年。」
他想了一下。「我媽跟我阿嬤在三重那間麵店,開四十年。」他說,「跟你阿嬤這攤一樣久。有些東西不是值不值得,是你放不下。」
我懂。我死過一次才懂,可是我懂。
「顧承澤。」我說,「謝謝你那天晚上撞倒那個人。」
「謝謝你那天晚上活著。」他說,「你要是死了,我這八年就白等了。」
他講完自己也笑了。第一次,那個笑一路到眼睛。
他轉身走進巷口。走到那塊上一次半亮半暗的邊界,他停下來,回頭。
「林小滿。」他說,「這條街守住了。」
然後他走進亮的那半邊,沒有再停。
李董後來被起訴了。殺人未遂的教唆、偽造文書、詐欺,還有三重那件重啟後追加的過失致死。他請了全台北最貴的律師,開了好幾次庭。我去旁聽過一次。他坐在被告席上,頭髮梳得很整齊,西裝筆挺,跟顧承澤描述裡那個會在支票上把「李」字最後一豎頓一下的人,看起來一模一樣,又好像哪裡不一樣了。他從頭到尾沒有看旁聽席一眼。顧承澤坐在我旁邊,也沒有看他。父子兩個人在同一個法庭裡,隔著一段走道,誰都沒有轉頭。那一天結束,顧承澤走出法院,在台階上站了很久,我沒有過去打擾他。有些帳,是他一個人要算完的。
那張逼阿嬤簽的本票,最後成了證物。金主那間投資公司是李董的人頭,資金流向一查就穿,這張票不但沒能討到一百八十萬,反而變成「以債逼簽」整套流程裡最硬的一塊。阿嬤那個真的指印,本來是最可怕的地方,最後變成把整條線拉回李董身上的鉤子。三年前那筆錢,法院認定是脅迫的工具,債務不成立。阿嬤一毛都不用還。
那條街真的守住了。
偽造的同意書一戶一戶被撤掉。豆花王阿姨那份、王阿桂那份、周金水那份、我們家那份,全部作廢。檢方一戶一戶去採樣、去比對筆跡,最後查出被代簽的不只四戶,是十一戶。整個都更案在偽造跟脅迫的底子被掀開之後,實施者資格被撤銷,重新歸零。有人問我們還要不要都更,我說要不要是我們自己決定,不是誰拿一張畫好紅圈的圖來替我們決定。
那個秋天,這條街上二十幾個攤商,第一次坐在里長辦公室裡開自己的會。不是聽建商講,是我們自己講。我把上一世沒學會的東西,這一世一件一件補起來:怎麼看契約、怎麼算權利變換、怎麼查實施者的底、怎麼不被一句「你們是最後一批」嚇到。阿桂姐先生的洗腎、阿發叔孫子的學費、老周的一百二十萬貸款——這些難處沒有消失,可是這一次,摸清楚這些難處的人,換成是我。
他們開始有事就來問我。阿桂姐叫我「小滿」的時候,尾音會拖長。老周把他那張被偽造的同意書裱起來,掛在攤子上,說要提醒自己。阿嬤坐在騎樓下搧扇子,聽他們一個一個來問我事情,有一天她忽然說:
「這條街,以早是恁阿祖的。」她搧著扇子,「這馬,是你的。」
我沒有接話。我在炸雞排。
對,我學會炸雞排了。上一世我一片都沒學會,這一世阿嬤教了我一個秋天。油溫一百七,看粉塊浮起來的速度就知道;翻面只差半秒;粉水的比例不能太厚,厚粉會吸油,客人吃了會嫌。陳伯每天三點半來拿他的不辣去骨切小塊,那個穿制服的女學生還是把三十五塊零錢一枚一枚放在檯面上。
那口二十年的黑鍋還在。招牌上「林家雞排 民國六十八年」還在。阿嬤還在。
收攤的時候,我把爐火收掉,把濾油網掛回勾子上,把找零的鐵盒抱上樓,鑰匙放在冰箱上面那個瓷碗裡。這些動作阿嬤做了四十年,我以前一次都沒做過。現在我做,一個晚上都不會錯。
鐵捲門拉下來的時候,滑軌乾得刮出一長串響。那個聲音上一世是我聽見的最後一種聲音之一。這一世,我聽著它,一點都不怕了。因為門的這一邊,燈是亮的;門的那一邊,沒有火。
阿嬤在樓梯口等我。
「落來食飯。」她說,「我滷一鍋滷肉,你上愛食的。」
「來矣。」我說。
我把最後一盞燈關掉,跟著她上樓。第九階叫了一聲。樓上的滷肉味飄下來,很香,蓋過了油煙。
八月十七號那個夜晚,我沒有死。
而這一次,換我來守這條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