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魔鏡小說

第 5 章

讀許明哲的筆記

租屋公約 2208 字 2026-07-29

我把那本筆記本帶到書桌前,開了檯燈,才敢一頁一頁翻開它。

許明哲的字跡很潦草,但看得出來一開始是很有條理的。前面幾頁,他抄下了那張租屋公約的七條規矩,跟我背包裡那張一模一樣,連被畫框的第一條都畫在最上面。他在每一條後面都做了註記,用的方法跟我一樣——一條一條去試,記錄發生了什麼。天黑後留在曬衣場的衣服會變冰。樓梯間的燈按不熄。十一點以後鐵門推不開。看到他的字,我背脊發涼。我做過的每一件事,這個素未謀面的人,在我之前全都做過一遍。

我像是在讀一份自己的預言。

翻到中間,他的字開始變了。筆畫變重,有些地方用力到把紙劃破。他寫:「不是規矩在保護我們。是那七條規矩在餵它。」我看不懂這句話,往下讀,才慢慢拼湊出他的意思。他寫,這棟頂加不是普通的老房子,二號房裡有東西,那個東西被困在裡面出不去,它唯一能離開的方法,是找一個人「替它」。他寫,公約的每一條,其實都是在教你怎麼「不被換走」——不回應、不對視、不下樓、不讓它碰到你、不讓它知道你的名字。只要你守著,它就抓不到你,你可以一直安全地住下去。可是「安全」不等於「結束」。它會一直等,一直試,直到有一個人守不住為止。

「照做的人可以活,」他在一行的最後寫,「但沒有人能讓它停下來。它需要一個回應。它需要一個人,用自己的名字,回應它一次。」

他在旁邊又補了一小段,字擠得很密:一個人只要應了它一次,一次就夠。你不必開門,不必走過去,你只要在那個聲音叫你名字的時候,回它一句「我在」,或者只是問一句「你是誰」,你就等於認了。你認了那個被叫的名字,就等於認了那個位置。然後它會進來,你會出去,換過去的那一邊。他寫,換過去的人不會馬上死,會有一段時間,機車還停在巷子裡,房租還被記著,好像一切都正常。可是那個人已經在牆的另一邊了。他就是新的那個東西。下一次半夜來敲門、來念下一個房客名字的,就是他。

我讀到這裡,才真正懂了那個聲音為什麼那麼熟悉、那麼溫柔。因為念我名字的,不是什麼面目模糊的鬼。是許明哲。是那個跟我一樣走投無路、住進來、沒撐住的人。他被換了進去,現在他被困在裡面,被迫去敲下一個人的門,去念下一個人的名字,好讓他自己能離開。他一邊求我應他,一邊又把筆記藏起來,求我不要應。同一個人,被撕成了兩半。

我讀到這裡,手是抖的。我想起搬進來第七天,門外那個貼著門縫、一個字一個字念我名字的聲音。它念得那麼溫柔,那麼有耐心,原來它要的根本不是嚇我。它要的,是我開口。只要我用我自己的身份,應它一聲,我就會被拖進去,換掉裡面那個已經困了不知道多久的東西。而那個東西,就能離開。

我終於明白許明哲那張紙上的三個字是什麼意思了。換你了。

我繼續往下讀。許明哲顯然也走到了跟我一樣的地方。他不甘心只是照做苟活,他想弄清楚裡面那個東西到底是誰、是怎麼被困進去的。他去查了這棟房子的歷史。他寫,這頂加是三十幾年前加蓋的,最早的屋主姓陳。他寫,他去問過巷口的老人,有人說很久以前,那頂樓死過人,是個欠了一屁股債的年輕人,走投無路,就在租來的房間裡……後面那幾個字被水泡糊了,我怎麼看都看不清。

我把那頁對著檯燈,一個字一個字地辨認。走投無路,租來的房間裡,然後是一個像是「吊」的字。一個欠債的年輕人,走投無路,在租來的房間裡上吊。

我放下筆記本,忽然覺得整個房間的空氣都變稠了。走投無路的年輕人。欠了一屁股債。租來的房間。我低頭看自己的手,看這個為了省四千塊房租、把戶頭掏空、連一天吃兩餐都覺得奢侈的自己。三十幾年前那個死在這裡的人,和許明哲,和我,我們是同一種人。我們都是被錢逼到角落、只能抓住最便宜那根稻草的人。這棟房子好像有一種胃口,它專門吃這種人。因為這種人,走投無路,沒有別的地方可以去。

筆記本再往後,就開始亂了。字越來越大,越來越抖,句子也接不上。他寫「它昨天叫我的名字」,寫「我差一點就應了」,寫「阿伯不肯告訴我那個人叫什麼」,寫「陳先生知道,他一定知道,那是他的——」——這句話就斷在這裡,「他的」後面是一大片空白,然後是好幾頁被撕掉的殘痕。

最後一頁,只有孤零零的一行字,字大得幾乎佔滿整張紙,筆畫抖得不成樣子:「我聽到了。我快撐不住了。誰來記得他。」

我合上筆記本,坐在那裡很久很久。窗外天已經全亮了,可是我一點都不覺得安全。許明哲走到了離真相只差一步的地方,然後他就消失了。他把這本筆記塞進衣櫃底下那道連手指都難進去的縫裡,用盡力氣藏起來,不是為了自己,是為了下一個住進來的人。他知道會有下一個。他知道那個人一定會像他一樣,忍不住去試、去查。他把他查到的一切留給那個人,然後在紙上寫下「換你了」——那三個字有兩層意思,一層是它逼他找的替身,另一層,是他把還沒做完的事,交到了我手上。

輪到我了。輪到我來記得那個困在牆裡的人。

我站起來,走到床頭。那塊怎麼蓋都蓋不乾淨的深色痕跡,就在那面牆的角落,油漆底下隱隱透出來。牆的另一邊,就是二號房。我伸出手,指尖碰上那片深色。冰的。我用指甲輕輕摳了一下最外層那片已經有點翹起的油漆,油漆剝落下來,底下露出的牆面,是一種很深、很深的暗褐色,一路往牆縫裡滲下去,像是很多年前有什麼液體從另一邊浸透過來,滲進了水泥,再也洗不掉。

我知道那是什麼了。三十幾年前,牆的另一邊,二號房裡,有一個人在那裡待了很久很久,久到沒有人發現。久到夏天過去,久到他滲了過來,滲進這面牆的水泥,被人一層一層用油漆蓋住,蓋了三十年也蓋不乾淨。

我在那面牆前站了很久。手指還貼在那片冰冷的暗褐色上。我腦子裡只剩下許明哲最後那一行字:誰來記得他。他不是要我逃,逃只是把這件事留給下一個人,下下一個人,一輪一輪地換下去,永遠不會停。他要我做的是別的事。他要我找出那個困在牆裡三十年的人到底是誰,叫得出他的名字,記得他曾經是一個人,而不是一個用來換替身的東西。

可是那個名字,斷在許明哲筆記本裡的那句「那是他的——」後面。陳先生知道。老闆娘知道一半。一號房那個每天傍晚都會出現在曬衣場的阿伯,一定也知道。我把筆記本抱在懷裡,第一次不覺得害怕,只覺得心裡有一塊地方被壓得很沉很沉。天已經大亮,我卻一點睡意都沒有。我知道我今天得去做一件事——我得去問那個阿伯,那個一直告訴我「照做就無代誌」的人,他到底在那扇門後面,看著幾個人被換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