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鏡小說

第 7 章

整座城市的眼睛

演算法不睡覺 2367 字 2026-07-30

我沒有回龍哥那則私訊。我知道沉默也是一種回答,而且是他最看得懂的那種。

隔天中午,反擊開始了。不是有人來敲我的門,是我的帳號自己開始壞。我打開 App,評分欄是空的,不是零,是空白,像那個數字從來沒有存在過。接單頁一直轉,轉到後來跳出一行小字:您的帳號正在進行資料校驗,暫時無法接單。校驗,多乾淨的一個詞。他們不封鎖你,封鎖要理由,要通知,要留下一筆可以被申訴的紀錄。他們讓你「校驗中」,一個沒有盡頭、沒有對象、沒有辦法吵架的狀態。你不是被開除,你是被慢慢調成不存在。

我切到後台那頁「服務中狀態」。兩個藍點還在。文山那個是我,停在家裡。另一個在內湖,狀態配送中,速度三十四。掛我編號的那台車今天照常出門了,它在幫我上班,賺我的錢,累積我的評分,而我這個本人,正在被系統校驗成一片空白。他們要的從來不是把我弄消失,是把我這具身體從那串資料上剝下來,讓資料繼續活,讓我這個人慢慢沒有用。等到哪一天我真的走進某個十七分鐘,帳面上不會少一塊錢,因為帳面上的我,早就換人在騎了。

我把筆電打開,把風扇那把老聲音當成背景。我只剩幾天。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整張網畫出來。我把三年的群組截圖全部重看一遍,這次不是找阿凱他們,是找一種特徵:任何一則有人說「我看到你可是你說你在家」的對話,任何一張同一台車出現在兩個地方的照片,任何一個突然安靜、機車卻還停在原地的名字。我把這些人一個一個抄下來,比對他們的服務條件——凡是我問得到的,全部是那四個欄位:未婚、聯絡人在遠方、沒有保險、評分卡在中段。二十三個名字。二十三個被填好、被排進去、有些已經被剝掉的人。

第二件事,是那些桿子。我把台北所有高架下、匝道旁、涵洞口的路口攝影機都列出來,用那個沒人維護的縮圖網站,一根一根去翻它們有沒有在某些凌晨準時空掉十七分鐘。這件事很笨,很慢,我翻了兩天兩夜,眼睛痛到要滴人工淚液。但笨方法有笨方法的好處:它不會說謊。翻到最後,我找出十一根會定時失明的桿子,散在南港、內湖、社子、五股。我把它們標在地圖上,跟那二十三個名字的最後接單點連起來。

網就這樣長出樣子了。十一個節點,二十三條線,一張蓋住整個台北盆地邊緣的網。所有的結都打在城市的暗處,打在高架的陰影裡,打在訊號進不去、監視器會聽話閉眼的地方。這不是一個路口的巧合,是一套鋪了三年、吃了不知道多少人的系統。我把這張圖存下來,命名「網」。看著它我忽然很想吐,這次不是低血糖。

第三件事最難:要拿它去哪裡。

我試著在腦子裡走一遍每一條路。報警?我沒有屍體,沒有失蹤人口報案——那四個欄位保證了沒有人去報。我帳號還是我的,沒有盜用可以告;車是別人的,跟我無關。警察會客氣地收下我這疊資料,然後跟客服講一樣的話:這部分我們沒有辦法處理喔。找平台?平台就是靠這些數字活著的,我把數字送回它手上,它只會把漏洞補起來,把龍哥那種中間人換掉,把涵洞搬去別的城市,然後發一張聲明說已經全面配合調查。一個人拿著證據走進任何一扇門,都會被那扇門吃掉。龍哥賭的就是這個。他賭了三年,每次都贏。

所以我不能走進任何一扇門。我要做的,是把門拆掉,讓所有人同時看見裡面。

那幾天我把東西整理成一包。不是給誰看的報告,是一份誰都能自己驗證的檔案。我把四萬一千筆單、那十九條線、三段十七分鐘、二十三個名字、十一根會閉眼的桿子、後台雙藍點的錄影、涵洞裡那晚的三段影片、龍哥親口講的每一句話,全部放進去,附上我怎麼一步一步算出來的每個步驟,連試算表的公式都留著。任何人拿到這包東西,只要有一台舊筆電、一點耐心,都能自己重跑一遍,走到跟我一樣的結論。真相要能被複製,才殺不死。他們最厲害的地方是讓資料要嘛沒有、要嘛不給,那我就反過來,讓資料多到刪不完、擋不住、每個角落都有一份。

我找了一個跑勞動線的記者,之前寫過外送員職災的那個,信箱公開在報導底下。我沒有把整包丟給她,我只寄了那張「網」,跟一句話:如果哪天我這個號碼三天不回,剩下的東西會自己出現在很多地方,妳會知道去哪裡找。我不是要她救我。記者不是那扇能救人的門,這世界沒有那扇門。我要的是,萬一我變成第二十四個名字,這件事不會跟著我一起被校驗成空白。

我想通這件事的時候,天正在亮。我打開群組,看著那兩百多個名字,其中至少二十三個已經是空的。這個群是龍哥的獵場,我知道。但獵場裡也有真的人。我點開小胖的對話框。二十三歲,一天發三十則,最吵,但也最不會演。三年前阿凱失聯,第一個急的是他;一台停在興隆路的機車,只有他記得。演算法把我們養成一顆一顆會賺錢的點,可是點跟點之間,還是有人會為另一個人按喇叭。這是他們沒有算進去的變數。

我沒有在群組裡講。我打電話給小胖,約他隔天中午,在一家我確定沒有監視器死角、人多到誰都藏不了的傳統市場邊的麵攤。我要他找另外三四個他信得過、跟龍哥不熟的騎士一起來。我沒有在電話裡講內容,只說跟阿凱、阿源有關。他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然後說好。

見面那天我把「網」印出來,攤在油膩的桌上,一張一張講給他們聽。我講完,沒有人說話。麵攤老闆娘在後面剁小菜,砧板咚咚咚。過了很久,小胖抬起頭,眼睛紅的,說了一句話。

「阿哲,阮欲按怎鬥跤手。」我們要怎麼幫忙。

我早就想好了。我不要他們去衝,去打,去做任何危險的事。我要的東西他們每個人身上都有:一支手機,一台行車紀錄器,一雙眼睛。那些桿子會在該黑的時候閉眼,是因為只有它一個在看。如果那十七分鐘裡,暗角外面站著十台、二十台各自錄影的機車,那個被閉掉的眼睛就補回來了。他們控制得了城市的攝影機,控制不了我們每一台車前面那顆便宜的鏡頭。

計畫其實很簡單,簡單到像在派一張單。我會照龍哥的意思,回一則訊息說我想通了,願意入門,約在南港那個涵洞。他們要的是我自己走進那個十七分鐘,所以他們一定會放行、一定會讓那根桿子準時閉眼,一定會派人來接我——他們不知道,那正是我要他們做的。我進去的那一刻,暗角外面每一條巷子口、每一根橋墩後面,都會有一台熄了火、關了大燈、只留鏡頭亮著的機車。我要他們把整套動作,在他們自己親手弄黑的那十七分鐘裡,完完整整演一遍給二十台攝影機看。

我把每個人的位置畫在地圖上,一台車守一個路口,留好各自的退路,講好只錄不動,無論看到什麼都不許衝進來。小胖負責在最外圈接應,手機開著直播,網路一斷就代表裡面開始了。散會前我又交代一次:你們的工作是活著把畫面帶出去,不是救我。真正能救我的,是那些畫面明天早上同時出現在一百個地方。

「我欲予in家己來揣我。」我說。我要讓他們自己來抓我。

我打算做最後一次餌。這一次,我不是走進去的那個人。這一次,我把整座城市的眼睛帶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