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鏡小說

第 11 章

活過那一夜

重生之夜市女王 2135 字 2026-07-28

我盯著那四個字看了三秒。未顯示號碼。

上一世也有過這一通。不是這個時間,是更晚,那天晚上十點多,我在炸最後一鍋,手機在圍裙裡震,我沒接。回撥是空號。我那時候以為是賣塔位的,是詐騙。現在我知道那不是詐騙。那是有人在確認攤子裡還有沒有人接電話,在確認今晚這一格剩幾個人醒著。

我按了接聽,沒有出聲。

聽筒裡先是一陣很悶的車聲,像隔著關起來的玻璃。然後一個男人的聲音,不是志豪。比志豪老,比志豪慢,每個字都咬得很平,平到聽不出情緒。

「攤主小姐。」他說,「這麼晚還沒睏。」

我把手機貼緊耳朵,另一隻手按在膝蓋上。攤子裡很黑,只有鐵捲門底下那條路燈的橘光橫在洗石子地上,橘光裡有灰在浮。

「你哪位。」我說。

「妳阿嬤在北投住得慣無?」他沒答我,「彼間有電梯,好。老人跤頭趺穤,袂使爬樓梯。」

我的背脊一路涼下去。他把阿嬤的腳、北投、電梯,一件一件擺出來,擺得很輕,像在報一個天氣。他要我知道,我藏的那一步他們早就看穿了;他要我知道,就算今晚燒的不是阿嬤,他們也有的是別的地方等她。

「你想講啥。」

「禮拜一以前,同意書簽一簽。」他說,「簽了,一切好講。無簽,」他停了半秒,那半秒裡我聽見背景有金屬碰金屬的聲音,很短,「無簽,代誌會家己發生。妳知影的,這種老攤,電線舊、油鼎熱、天氣閣遮爾焦。」

自己會發生。志豪也講過一模一樣的話。同一套詞,從兩張嘴出來。這不是巧合,是有人教的。

「我知道你們在天花板上動了什麼。」我說。

電話那頭安靜了一下。就一下。

「小姐,」他說,聲音沒有變,「妳知影傷濟。」

然後他掛了。

我把手機放回膝蓋,螢幕的白光滅掉,攤子又黑回去。我聽見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撞在耳膜上。我伸手去摸腳邊那兩支滅火器,冰的鐵殼,摸到我才確定它們在。旁邊那桶泡濕的舊棉被,重得像睡著的人。行車記錄器的紅燈在燈箱後面一閃一閃,鏡頭對著後間門口跟騎樓。

我沒有開燈。我把塑膠椅往後挪,挪到牆角最暗的地方坐下。上一世我死的位置,是第二排跟第三排中間那條走道;這一世我要坐在最裡面,坐在他們以為沒有人的地方,看他們來。

夜市收得差不多了。香腸攤那台收音機還在放老歌,唱一半忽然斷掉,大概是老闆拔了插頭。保麗龍箱疊起來的悶響一陣一陣,鐵架收折的聲音,掃把刮過柏油。然後這些聲音一樣一樣減少,最後只剩隔壁大樓冷氣排水滴在鐵皮上,一滴,一滴,很規律。

一點零七分,巷口有引擎聲進來。

不是志豪那台Camry的抖。這台低沉,柴油的,怠速的時候整條巷子的鐵皮都跟著嗡。我把身體壓低,從鐵捲門的縫看出去。橘光被一片黑擋住了一半。一台白色廂型車,車尾朝內,慢慢倒進來,倒到剛好把巷口堵住。

上一世堵消防車的那台車。這一世提早了。

車熄火。車門開,一個,兩個。腳步聲踩在濕柏油上,很輕,是那種特意放輕的輕。一個人往我這邊來,另一個站在車邊沒動,只有菸頭的紅點在暗裡亮一下暗一下。

來的那個停在攤子側邊,就是白天我搬鋁梯上去的那個角。我聽見金屬架在鐵皮上的聲音——他帶了自己的梯子。然後是踩上去的悶響,一階,兩階,鐵皮承重,發出那種空空的、被撐住的低鳴。

他上去了。上到接線盒那個位置。

我沒有動。我在等。我要的不是攔住他,我要的是他把手伸到那個被動過的接點上,我要行車記錄器拍到他上去、拍到他停在哪裡、拍到他做什麼。證據要能疊上桌,一次拍死。我在心裡數:一根手指都不要動,等他先動。

上面傳來窸窣聲。膠帶撕開的聲音,很小。然後是打火機。喀,喀,第三下著了,一小球火光在鐵皮上映出一個彎腰的影子。他把火湊近接線盒下面那疊紙箱跟保麗龍——那疊我沒有清、故意留著的東西。

火苗舐上保麗龍,藍白的邊冒起一縷黑煙,甜的、嗆的,那個味道我認得,我死過一次的味道。

就是那個味道讓我站起來。

我沒有喊。我抓起腳邊那桶濕棉被,站上不鏽鋼檯面,往上一甩。整條濕棉被蓋住那球剛起來的火,火被悶住,發出一聲短短的嘶,白煙從棉被邊緣擠出來。鐵皮上那個人愣了半秒,那半秒我把第一支滅火器的插銷拔掉,噴嘴往上對準他腳邊,壓下去。

白色的乾粉噴上去,整片鐵皮罩在一團白霧裡。他罵了一聲,梯子晃,人往後仰。

「攏總予我照著!」我對著燈箱後面那顆紅燈喊,喊給鏡頭聽,「一點十一分,士林大東路,林家雞排,有人縱火!」

車邊那個菸頭的紅點掉在地上。腳步聲亂了,往車那邊退。

鐵皮上那個人跳下來,落地的時候踉蹌一下,臉罩在乾粉裡看不清。他要跑。我把第二支滅火器抱在懷裡當武器,堵在攤子跟巷口中間那條窄縫——這條縫我站了十年,寬窄我閉著眼睛都知道,他不熟。

「你走不掉。」我說,「巷口那台車,車牌我八月十號就記起來了。」

他停了半秒。就這半秒,巷口那頭黑影裡衝出一個人,白襯衫,袖子折到手肘,一肩撞上去,把他整個人按倒在回收的塑膠籃上。塑膠籃嘩啦倒了一地。

顧承澤壓著那個人的手臂,膝蓋抵住他的背,抬頭看我一眼。

「妳沒事。」他說。不是問句。

「攤子沒燒起來。」我把濕棉被從檯面上拉下來,火已經死透,只剩焦黑的保麗龍在冒最後一點煙,「記錄器全拍到了。」

被壓在地上那個人開始掙,罵髒話,膝蓋在塑膠籃上蹬得嘩啦響。顧承澤沒有鬆手,反而把他的手臂往上再折一寸,那人立刻不動了,只剩喘。顧承澤把他翻過來,就著巷口的橘光看他的臉。乾粉糊了半張臉,一道汗從額頭沖下來,在乾粉上劃出一條溝,露出底下那塊被曬黑的皮膚。

我站在他們兩個人旁邊,手裡還抱著那支沒用完的滅火器,鐵殼冰得我掌心發麻。整條巷子安靜下來,只有焦掉的保麗龍還在冒最後那點煙,甜的、嗆的,往鐵皮的縫裡鑽。我聞著那個味道,第一次沒有覺得害怕。這一次,冒煙的不是我。

我也看清楚了。

不是志豪。是一張我不認得的臉,三十幾歲,左眉有一道疤。可是他脖子上掛著一條紅色的工作證帶子,帶子末端夾著的那張證,塑膠套裂了一角。

顧承澤把那張證翻過來,就著光。他的手停住了。

「這間公司,」他說,聲音低下去,「是我認得的。」

巷口那台白色廂型車發動了。輪胎在濕柏油上打滑,車尾一甩,倒車燈紅紅地亮起來,往文林路的方向衝出去。車裡那個抽菸的人,我沒看清臉。但我看清了副駕駛座的窗降到一半,一隻手撐在窗框上,手腕上那支錶會反光。

那支錶我認得。上一世志豪買給自己的第一支貴錶,戴了整整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