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鏡小說

第 12 章

顧承澤的身世

重生之夜市女王 2236 字 2026-07-29

我們沒有馬上報警。

不是不報。是我知道,這個時間報,來的會是巡邏的員警,做一份現行犯的筆錄,把地上這個左眉有疤的人帶回去,問一問,隔天交保。他只是一隻手。他不會講是誰叫他來的,就算講了,也只會講到一個綽號、一支預付卡的號碼。那台白色廂型車會消失,那支會反光的錶會有一整桌人幫它作證。上一世所有的證據都停在「電線老舊」四個字上,這一世我不要它停在「一個縱火的臨時工」七個字上。

我要的是那張表。是簽名的人。

顧承澤把那個人的手用他自己的紅色證帶反綁在塑膠籃的鐵架上,綁得很熟練,繞兩圈,一個結。那個人罵到後來沒力了,靠在籃子上喘。顧承澤蹲在他面前,把那張工作證舉到他眼前。

「宏昌工程。」顧承澤念出來,「你是宏昌的。」

那個人不講話。

「宏昌是李董的營造包商。」顧承澤站起來,走到我旁邊,聲音壓得很低,「三年前就是這間公司,在三重,一整排老店面,一場氣爆,兩個人。報紙寫瓦斯管線老舊。半年後那塊地是李董的。」

我看著他。攤子裡的燈我還沒開,橘光照在他半張臉上。

「你怎麼會知道得這麼細。」

他沉默了一下。這一次不是那種留一半謊的沉默,是要不要把整個都拿出來的沉默。

「三重那兩個人,」他說,「一個是我阿嬤。一個是我媽。」

巷口的風把焦味捲進來又捲出去。我沒有出聲。

「我姓顧,跟我媽姓。」他看著地上那個人,眼睛沒有焦距,「我爸姓李。就是那個李董。我十歲那年他丟下我媽,我跟我媽回三重,我媽在阿嬤的麵店裡幫忙。那間店開四十年。他們不肯簽,說祖公留下來的。氣爆那天晚上,我在補習班。」

「你確定是他。」

「我不確定。」他終於把眼睛轉回我身上,「所以我花了八年。我進了他公司底下一間子公司做事,沒讓他認出來——他根本不記得我長什麼樣。我看得到那張表,因為我就在裡面。三十七份同意書,A那一疊是母本,右下角有一個核准欄,那個字,」他停住,「是我爸簽的。他簽自己名字有一個習慣,『李』的木字最後一豎會頓一下再拉。我從小看他簽支票看到大。」

我懂了那句話了。你要找的不是縱火的人,是簽名的人。他找的那個簽名,是他爸的。

「還有一個人的字,」他說,「你們家、豆花王阿姨、王阿桂、周金水,那四份偽造的簽名,是同一隻手。那隻手我也認得。是我爸事務所裡那個代書,姓李,不是親戚,是他跟了我爸二十年的老幫手。三重那次的瓦斯申報單,也是他寫的。」

我把那疊我貼身帶了兩天的影本從內袋拿出來,四張,被汗浸得軟軟的。我攤在檯面上。顧承澤打開手機的手電筒,光從紙下面穿上來,字浮起來。他看那四個「往右下甩、末端積一個小點」的收尾,看了很久,喉結動了一下。

「就是他。」他說。

我把手電筒關掉。天快亮了,鐵捲門的縫從橘色變成灰白。第一台資源回收車的音樂從文林路那頭飄過來,很遠。

「所以你要的,」我說,「是把你爸送進去。」

「我要的是一份能成立的案子。」他說,「三年前那件已經結案了,簽結,沒有人被起訴。要翻它,我需要一件新的、有活口、有現行證據的。」他看著我,「我等的就是這個。今天晚上這個,就是。你活著,攤子沒燒,記錄器拍到人上去、拍到火、拍到宏昌的工作證。這是三年來第一次,火沒有燒成他要的樣子。」

我忽然明白,這個人為什麼從第一天就站在暗處看攤子,為什麼知道編號、知道份數、知道李董的錢禮拜三進帳。他不是來救我的。他從頭到尾說的都是真的。但我們要的東西,這一段路是同一條。

「顧承澤。」我說,「我要救我阿嬤的攤子。你要辦你爸。這兩件事,今天以前是兩條線。」

「今天以後是一條。」他接。

「條件。」我說,「你手上那張表、那三十七份的母本、還有你這八年蒐的東西,全部拿出來,跟我這邊的疊在一起。我不要你留一半。」

他看著我,那種不像應酬的表情又出現了,眉毛往上抬一點。

「你憑什麼信我不留一半。」他說。

「我不信。」我說,「所以我要你先拿。你先拿,我才把記錄器的檔案給你。你留一半,我這邊的活口跟影片就是我的,不是你的。」

他笑了。天光裡他那張臉第一次有了點溫度。

「你在夜市站十年,」他說,「不是白站的。」

地上那個左眉有疤的人忽然開口,聲音沙啞:「你們……我什麼都不知道。我只是接電話,一晚三萬。」

「誰打電話給你。」我蹲下去問。

他閉嘴了。

我把攤子的燈打開。日光燈管閃兩下才亮,白光一照,滿地都是乾粉、翻倒的塑膠籃、燒黑的保麗龍。我先做的不是問話,是拍。我拿手機把每一樣東西拍下來:他帶來的那把鋁梯還架在鐵皮邊,梯腳有宏昌的財產編號貼紙;他口袋裡掉出來的打火機,是那種加油站送的塑膠殼;接線盒下面那圈繞在鐵管上的細銅絲,昨天我點的那一小點白色油漆已經偏了,證明有人動過。全景、特寫、比例尺,跟昨天在鐵皮上拍的那一套一樣。

拍完我打電話給周師傅。天才亮,他還在睡,接起來聲音很鈍。

「師傅,你昨天寫的那張收據還在嗎。」

「在啊。」他咳一聲,「我攏照你講的寫,原接點有人為改接痕跡,斷開的銅線我閣拍了照。你到底欲創啥。」

「等一下有警察去攤子,你把那張收據跟照片帶過來。」我說,「你只要講你看到什麼,別的不用講。」

掛掉電話,我才撥一一九,然後撥一一〇。這一次我不是去消防隊講一件還沒發生的事,我是站在一個燒過的攤子裡,報一件正在發生的現行犯。有火過的痕跡,有人被綁在那裡,有梯子、有打火機、有工作證。制度是給發生過的事用的——現在,它發生了。

顧承澤在我打電話的時候,把他自己那份東西從牛皮紙袋裡拿出來,攤在檯面上,攤得很快,像已經想了很久要在哪一刻攤開。三十七份同意書的清單,一張列印的表格,每一戶後面有勾、有日期、有負責的編號。母本影本,右下角那個核准欄,「李」字的木字最後一豎頓了一下才拉。還有三重那件的舊剪報、一張泛黃的瓦斯申報單影本。

「我這邊是動機跟脈絡。」他說,「你這邊是活口跟現行。兩邊拼起來,才有辦法讓檢察官不簽結。」

我把記帳本後半頁那一疊也拿出來:偽造的四份簽名、豆花阿姨按了手印的自白、我拍的內湖那桌的線索、志豪那台白色車的車牌、代書李某的名片、還有最要緊的——協議書上寫的簽署日期七月三十一號,那天阿嬤在高雄舅公的告別式,來回兩天,這條街沒有人簽過任何東西。

「日期是死的。」我說,「人在高雄,就不可能在台北簽名。這一條,鑑定都不用,翻行事曆就破。」

顧承澤看著那兩疊疊在一起的紙,看了很久。

顧承澤把那支反光的錶、那台白色廂型車、還有志豪副駕上那隻撐著窗框的手,一件一件在我腦子裡串起來。他站在攤子中間,天光從鐵捲門的縫斜切進來,切在那疊焦掉的保麗龍上。

「陳志豪在車上。」他說,「他親自來監工。這是他第一個錯。」

「第二個錯呢。」

「他以為你昨天晚上會睡在裡面。」顧承澤看我,「他以為,燒的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