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起來的時候,整件睡衣是黏在背上的。
不是流汗那種濕,是泡過的濕,領口可以擠出水來。我把手伸到後面摸,摸到一整片涼,涼到起雞皮疙瘩。冷氣開二十六度,出風口那片百葉還是歪的,去年我拿透明膠帶貼過,膠帶黃了但沒掉。
喉嚨很痛。
那個痛我認得。不是感冒的痛,感冒是腫,是卡。這個痛在更下面,像有人拿砂紙在裡面順著一個方向刮,每吞一次口水就刮一次。我咳了一聲,咳出來的東西有味道,那味道我剛剛才吸過。
手機還亮著。我沒有立刻拿起來,我先看它。
八月十號,星期六,清晨五點五十一分。
我把螢幕按掉,再按開。八月十號。
我滑進設定,找到日期與時間,自動設定是開著的,走網路授時。我把它關掉再開,數字沒有變。我點開行事曆,八月十號那一格是空的,八月十七號那一格也是空的,那天什麼都沒有,就是一個普通的星期六。
然後我開始翻通話紀錄。
最新一通是昨天晚上十一點多,李桑,賣豆花那個,他打來問明天要不要一起叫冰。再往下是我媽,兩分十七秒。再往下是牙醫診所,提醒洗牙。
沒有那個號碼。
那個號碼我背得出來,因為它打來過太多次,我在心裡給它取名叫「不接」。開頭是零二二五,尾巴三個八。上輩子它第一次打進來的時候我在切高麗菜,我接了,那邊自稱是什麼建設的專案人員,說有一個都市更新的說明會,希望我們配合。我說我不是負責人。他說沒關係,先跟妳講。
那通電話是八月十二號中午打來的。今天十號。
還沒有。
我又去翻訊息。志豪的對話框停在六月,最後一句是他問我攤子禮拜幾休,我回「不定,看阿嬤」。他上輩子在八月十三號才開始每天傳,傳到我懶得回。往上滑也只有那些舊的,抓娃娃機的照片、他妹的婚宴通知、一張看不出來在拍什麼的工地照。
那張工地照我當時只按了讚。現在我把它放大看,照片右下角有一塊圍籬,圍籬上的字被人手擋住一半,只剩兩個字看得清楚。
我把手機放到旁邊,兩隻手撐在床墊上。床墊那塊塌下去的地方還在同一個位置。窗戶外面天已經灰了,士林這個時間本來就吵,資源回收車的音樂剛剛過去,隔壁棟有人在陽台咳嗽,樓下有拖椅子的聲音,還有一種聲音。
抽油煙機。
我們家一樓那台抽油煙機轉起來會有一個很低的嗡,馬達老了,轉到一半會頓一下再繼續,頓的時候整片牆會跟著震一下。
我沒穿拖鞋就下樓。
樓梯十七階,第九階會叫。我踩上第九階的時候它叫了,我停在那裡,因為從那個角度已經看得到後面備料的地方。白色瓷磚牆,牆上一排掛勾,掛著撈網、長筷、剪雞排的大剪刀,剪刀刀背上還有一圈用久的黑。
阿嬤背對著我,站在爐前面。
她穿那件洗到領子鬆掉的花襯衫,下面黑色鬆緊帶褲,腳上藍白拖左邊比右邊薄。一手扶著鍋邊,一手抬油桶往裡面倒,油進鍋的聲音很稠,有點笨。她倒得慢,因為那桶十八公升她抬不太動了,她的辦法是把桶底架在鍋沿上再往前壓,壓一點,停一下。
爐火點著了。藍色的火從鍋底邊緣往上爬一點,鍋裡的油還沒熱,表面平得像鏡子。
「阿嬤。」
「哦,你今天這麼早。」她沒回頭,「起來剛好,來幫我看瓦斯,我看那個表怪怪的。」
我沒有動。
「小滿?」
她轉過來。她的臉在那裡。皺紋在那裡,右邊眉毛上面那顆痣在那裡,老花眼鏡掛在胸前那條珠鍊上,鍊子是我國中在夜市買給她的,紅色珠子掉了三顆她也沒換。
我的膝蓋先軟。我整個人坐到地上,瓷磚很涼,我抱住自己的膝蓋,然後我開始哭。
不是好看的那種哭。是喉嚨已經燒過還硬要出聲的哭,聲音破得像壞掉的收音機,鼻水直接流下來,我用手背擦,擦得滿手都是。
「你是咧衝啥啦。」阿嬤把油桶放下,鍋鏟往檯面一丟,很快走過來,「哪裡痛?做惡夢是不是?」
「阿嬤。」
「阿嬤佇這。」她蹲下來,手掌貼在我後腦,那隻手很粗,指甲剪得很短,指甲邊永遠有一層洗不掉的黃,「憨孫,安啦,是眠夢啦。」
我抓住她的手。我摸到她食指第二節那道疤,二十幾年前被油濺到留下來的,凸起來,摸起來像黏了一顆米。
真的。
疤是真的,油鍋的聲音是真的,她手背上的溫度是真的,我背上那件濕睡衣也是真的。
我不知道自己在地上坐了多久。阿嬤沒有再問,就蹲在那裡拍我的背,拍的節奏跟她哄小孩一樣,三下停一下。後來她膝蓋撐不住,扶著櫥櫃站起來,「哎唷」了一聲,先過去把爐火轉小,才回來坐在旁邊那張紅色塑膠椅上。
「哭飽了?」
「哭飽了。」我用手背再擦一次臉,「阿嬤,今天幾號。」
「十號。」她想了一下,「初七。你問這個做啥。」
「沒有。」
「囡仔人記性這麼壞。」她伸手把我頭髮往後撥,「昨天你不是還講十五要去廟裡拜。」
「哭飽就去洗臉。等一下要醃雞胸,今仔日禮拜六,人會很多。」
我扶著牆站起來,先去看那個瓦斯表。表沒有問題,是接頭那邊的橡皮管有一小段被壓扁了,管子已經硬掉,捏下去不會回彈。我蹲在那裡看了很久。上輩子我也看過這條管子,我也想過要換,我甚至跟阿嬤說過下個月換。
我洗臉的時候把水開到最冷。鏡子裡那個人眼睛腫,頭髮亂,二十五歲,皮膚上還沒有那層被煙嗆過的灰。我看著她,開始算。
我有七天。
從今天,八月十號,到八月十七號晚上十一點四十六分。
我一件一件在心裡列上輩子做錯的事。
第一件,我簽了那張同意書,還替阿嬤蓋了章。我到死都不知道那張紙後面寫什麼。
第二件,八月十二號那通電話我接了,接完還跟對方多講了兩分鐘。我讓對面知道這家人裡面有一個好講話的。
第三件,八月十四號,阿嬤跟志豪在攤子前面吵架,隔壁李桑要過來幫忙,我叫他不要管,我說是我們家裡的事。從那天以後,整條街的人都覺得林家會簽。
第四件,八月十五號,管委會的王先生問我要不要一起去區公所問公聽會的事,我說我沒空。那天我是真的沒空,我在補貨。
第五件,八月十六號,我拿起儲藏間那支滅火器看過,壓力表的指針在紅色那一區,我心裡想的是明天再換。
第六件,八月十七號晚上十點多,我關了瓦斯,上樓拿零錢,把阿嬤一個人留在攤子後面。
還有第七件。上輩子直到我死,我都還在叫他志豪哥。
我把毛巾掛回架子上。外面天亮了,油鍋那邊傳來阿嬤在唸東西的聲音,她在唸給鍋子聽,唸油太貴、唸雞肉又漲。
七天。
第一件事很簡單。那張紙現在還在志豪的資料夾裡,還沒有我的名字,還沒有阿嬤的章。
我要把它撕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