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鏡小說

第 3 章

雞排攤的第一千零一天

重生之夜市女王 2337 字 2026-07-20

油還沒滾。

阿嬤蹲在攤子後面,一手扶著鍋緣,一手把爐火轉小,聽到我踩過鐵梯的聲音才回頭。

「這麼早落來衝啥?」

「幫妳備料。」

「你?」她上下看我一遍,「你是咧衝啥。」

上輩子這個時間我還在樓上睡。睡到十一點半,下樓,從錢筒裡抽兩百塊去買冰咖啡,順便嫌油煙把我頭髮弄臭。我記得那件事,記得清清楚楚,因為我死的那天早上也是這樣。

我把袖子捲到肘上,蹲下去看那口鍋。

鍋是二十年前那口,鍋底黑到發亮,內壁有一圈刷不掉的焦油垢。阿嬤說那圈叫底味。我以前覺得她在講幹話。她從盆裡捏一小塊粉漿丟進油裡,粉漿沉了半秒才浮上來,邊緣冒出一串細泡。

「一百七。」她說。

「妳沒有溫度計還講得那麼準。」

「溫度計是講予人聽的。油是講予手聽的。」

她用長筷把浮起來的粉塊撈掉,甩進廢油桶。桶邊那層舊油結成淡黃色的膜,膜上黏著一根雞皮。這些東西我看了二十五年,沒有一次真的看見。

七點五十,第一批雞胸肉送到。阿嬤把不鏽鋼盆搬出來,肉一片一片翻進去,指腹壓在肉上推醃汁,推到肉自己會回彈。

「粉是三比一比一。」她說,「三是白胡椒,一是蒜粉,一是五香。糖鹽另外算,鹽兩湯匙,糖一湯匙半。糖較多會臭火焦。」

我掏手機打開記事本。她伸手拍我手背,很輕,但很準。

「記在頭殼內。手機會歹。」

我改用鉛筆記在她那本用來記帳的橫線筆記本後半頁。字寫得歪,因為我的手在抖。

九點多,第一個熟客來。陳伯,計程車行的,每天這個時間先來預訂,下午三點半回來拿。不辣、去骨、切小塊、白胡椒要多到看得見。他今天穿那件領口鬆掉的POLO衫,右手小指有一道舊疤。

「小滿今仔日有落來喔。」他笑。

「難得。」

「你阿嬤的雞排,我吃十七年了。」

十七年。八月十七號。我一聽到這三個字就覺得後頸涼。上輩子我完全不記得陳伯講過這句話,因為上輩子這個時間我在睡。

九點二十,賣魚的阿雄推車經過,丟一句「秀琴姊今仔日肉有較貴喔」。九點四十,對面租書店的老闆娘來借剪刀,剪刀還回來的時候刀口有膠帶的黏膠。十點差五分,那個每天穿制服來買一片不切的女學生停在攤前,把三十五塊零錢一枚一枚放在檯面上,五塊的那幾枚都是舊版的。

上輩子我以為這條街上的人都只是背景。他們有名字,有固定出現的時間,有固定要的口味。我一個都沒記過。

十點,我拿掃把去掃攤位外圍。掃到左後角的時候,掃把柄撞到鐵皮,發出一聲空空的悶響。我把手伸進去摸。

那片鐵皮下緣鏽穿了,鏽成一片深褐色的粉,一按就落屑。鏽的下面是一個舊的電線盒,盒蓋沒鎖,用兩層綠色電工膠帶纏著。一條延長線從盒裡拉出來,繞過鐵架,接到我們的照明燈;另外兩條分岔出去,一條往豆花攤,一條往更後面那攤鹽酥雞。三攤共一條線,纏在一起像麻花。

膠帶那一段是硬的,摸起來燙。不是很燙,是那種夏天中午曬到的燙。

我蹲在那裡看了很久。上輩子的八月十七號晚上,火是從我們攤位後面起來的。所有人都說電線老舊、天氣熱、油鍋沒關。所有人都說得很有道理。

「阿滿。」阿嬤在前面喊,「你死佇後壁喔。」

「阿嬤,這條線用幾年了?」

「你阿公在的時候就這樣。」

「換過沒?」

「換啥?無歹啊。」

我把鐵皮扳回原位,回到前面,翻開筆記本後半頁,開始寫。

八月十一,星期一,瓦斯桶漲三十塊,送瓦斯的阿明會抱怨到中午。阿嬤下午在後巷絆到那個裝廢油的鐵桶,膝蓋撞出一塊烏青,她會說沒事。

八月十二,豆花阿姨簽頂讓的定金收據。

八月十三,晚上七點四十跳電,整排十二個攤子暗掉四分鐘。

八月十四,衛生局來抽查,隔壁那攤被開單。

八月十五,一個自稱都更委員會的男人來發傳單。

八月十六,市議員助理帶記者拍照。

八月十七,晚上十點十分。

我寫到最後一行的時候,鉛筆芯斷了。

我用刀片削筆,削出來的木屑落在膝蓋上。八月十七那一行,我沒有把後面的字寫完。我知道後面是什麼:熱、亮、油煙變成黑煙、鐵皮塌下來的聲音像有人在敲一整排空罐頭。我把筆記本闔起來,塞進圍裙口袋。

這不是預感,也不是什麼玄的東西。這是記憶。我死過一次,帶著一整個星期的行程表回來,行程表上每一行都是我親眼看過的。差別只在於,這次我知道結局。

「你在寫啥?」阿嬤把切好的高麗菜絲端過來。

「記帳。」

「你哪時變得這麼認真。」

「昨晚做了噁夢。」

她沒問是什麼夢。她把菜絲蓋上濕布,坐到塑膠椅上,椅面被太陽曬得會黏皮膚。她拿扇子搧了兩下,忽然說:

「隔壁月鳳仔想頂讓。」

我筆停住。

「二十五萬有人要接。」阿嬤說,「她跟我講了三次了。」

「阿姨腳不好,站不住。」

「腳是理由,人心是原因。」她把扇子放在膝蓋上,「後壁那攤鹽酥雞早就簽了。賣潤餅的阿枝也簽了。街尾那三攤,聽講一戶拿三十萬。這條街站二十年的人,一戶三十萬就散了。」

「阿嬤,妳要簽嗎?」

「我簽啥。」她哼一聲,「這攤是你阿公用一台推車拚出來的。我今年七十四,我一天站十二點鐘,我一年賣兩萬片雞排。我簽落去,我明仔載起來要衝啥?」

「那就不要簽。」

「你講得比我勇。」她轉頭看我,「你以前不是這樣講的。」

我知道我以前怎麼講的。上輩子的八月十二,我坐在這張黏黏的塑膠椅上,跟我表哥說:阿嬤年紀大了,休息也好。我還說得很孝順。

十一點四十,豆花阿姨端了一碗豆花過來,加粉圓,糖水給得比平常多。

「這碗給你阿嬤。」她把碗放在切菜板上,看我一眼,「你今仔日敢是吃到毒。」

「吃到什麼?」

「太乖了。」她說,「你阿嬤站的時候你都坐著,今仔日你站了三點鐘。」

「阿姨,妳真的要頂讓?」

她抹了一下手,沒馬上答。她那雙手指節都是腫的,二十幾年撈豆花撈出來的。

「有人出價。」

「誰出的?」

「仲介。」

「哪個仲介?」

她皺一下眉,「你問這衝啥。」

「阿姨,妳先不要收定金。三天,就三天。」

「你這囡仔今仔日真的怪怪。」

我沒解釋。我不能講我夢到什麼,也不能講我死過。我只能一件一件把事情按下來。

十二點半,第一鍋油下第一片雞排。肉一進油,聲音是那種很結實的爆裂聲,油面炸起來一圈白霧,霧散掉的時候香味才出來。阿嬤用長筷子翻面,翻的時機只差半秒。我站在她旁邊,看她的手腕怎麼轉。

上輩子我一片雞排都沒學會炸。

一點多客人開始排,補習班的、附近上班的、推嬰兒車的。我負責裝袋、剪、撒椒鹽、收錢。零錢筒裡有一個磁鐵,磁鐵上黏著我小學的照片,邊邊都翹起來。

我一邊剪一邊在心裡把順序排好。

第一件事,不是報警。八月十號的警察局不會受理一件還沒發生的縱火。第一件事,是不簽名。第二件事,是把攤位保住,把豆花阿姨的攤位也保住,讓這條街的同意戶湊不到八成。第三件事,才是那條纏著綠色膠帶的線,跟站在線後面的人。

有攤子,才有戰場。

兩點五十,人潮散掉。阿嬤坐下來喝她那杯豆花,糖水化了一半。

三點整,巷口傳來煞車聲。

那個聲音我認得。舊款Camry,冷氣壓縮機有問題,怠速的時候引擎會抖,抖出一種很悶的嗡。上輩子這台車也停在同一個位置,車頭朝內,右前輪壓在紅線上,駕駛座的窗降到一半。

只有一件事不一樣。

上輩子,這台車是八月十二號下午三點停在這裡的。

今天是八月十號。他早了整整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