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進來的樣子跟上輩子一模一樣。
白襯衫,袖子往上折兩折,折得很整齊。左手三杯手搖飲,杯子外面全是水珠,滴在他褲子上他也沒躲。右腋下夾一個牛皮紙袋,袋口用一條紅線繞在紙釘上。
「阿嬤。」他把飲料放在切菜檯上,「我今仔日順路。」
「志豪來啊。」阿嬤馬上站起來,去拉那張最乾淨的塑膠椅,「吃飯沒?我炸一片予你。」
「不用啦,會胖。」他笑,然後把最小那杯推過去,「妳的,無糖。」
無糖。他記得阿嬤喝無糖。上輩子我還為這件事覺得他有心。
我站在油鍋旁邊沒動。爐火轉最小,油面很靜,只有邊緣偶爾冒一顆泡。
他坐下來,先聊天氣,說今年七月熱死人;再聊他媽的膝蓋,說去打了針;再問阿嬤最近生意。三句閒話,順序跟上次一樣。我在心裡數:一、二、三。
第四句他會開始講正事。
「阿嬤,我先講清楚,這不是賣土地。」
我在心裡跟著念完後半句。
「這叫合建。地主出地,建商出錢,蓋好了一坪換一坪。」他說。
一字不差。
那種感覺不是害怕,是一種很冷的痛快。像伸手進冰箱最裡面拿東西,冷得手指麻,但你知道你摸到了。他嘴巴裡吐出來的每一句話,我都在一個星期前的記憶裡聽過一遍,順序、停頓、他喝飲料的時機、他把紙袋往桌上推的角度,全部一樣。
上輩子我坐在他對面,聽這一段聽得心服口服。
「重點是你們這攤。」他把身體往前傾,「你們是承租的,租約在人家手上。萬一哪天房東說不租了,你們一毛都拿不到。現在這個機會是保障,懂嗎?是保障。」
「保障。」我說。
他抬頭看我,笑了,「小滿今仔日在幫忙喔。」
「嗯。」
「你比較懂,你跟阿嬤說。」他把牛皮紙袋的紅線解開,抽出一疊紙,最上面那張右下角有一格空白,空白上面印四個字:同意人簽章。
「這張只是意願書。」他說。
「不是契約。」我接。
他停半秒。
「對,不是契約。」
「簽了隨時可以撤回。」我說。
「……對。」
「同意戶湊到八成就可以送件,剩下那兩成,到時候就不是談的問題了。」
他這次停得比較久。他的手指在紙緣按了一下,把那張紙壓平。
「你聽誰講的?」
「猜的。」
「猜得很準喔。」他又笑起來,但笑的時候眼睛比嘴巴慢,「那我就不囉唆了。搬遷補償一戶三十萬,現金,簽完兩個禮拜內入帳。新的商場蓋好,B1有美食區,你們有優先承租權。這條街站二十年的老攤,人家很尊重的。」
上輩子他講到「很尊重的」這四個字的時候,也是把手掌攤開,掌心向上。
新商場不會蓋好。上輩子那塊地在火之後圍起了鐵皮,圍了整整半年,只做了一件事:把整排攤位的鐵架清掉,把地面鋪平。B1沒有美食區,因為連地下室都還沒挖。
「而且不是只有你們。」他把手指壓在紙上,一格一格點,「後面鹽酥雞的阿坤簽了,賣潤餅的阿枝簽了,街尾那三攤上禮拜五簽的。連對面租書店都簽了,他們是自己的房子,他們簽得比你們快。阿嬤,剩下沒簽的沒幾戶了,你們是最後一批。」
「最後一批可以多拿嗎?」我問。
「不會。」他很乾脆,「最後一批只會被人家記住是誰在拖。」
阿嬤的手在膝蓋上抓著圍裙,抓得布起皺。她七十四歲,聽人講「被記住是誰在拖」的時候,眼神會動一下。上輩子就是這一下讓她閉嘴的。上輩子他講完這句話,我還幫他補了一句:阿嬤,就當是給大家一個方便。
我今天不會再講那句話。
他從襯衫口袋抽出一支筆,拇指轉開筆帽,把筆橫放在同意書上,筆尖對著阿嬤。這支筆我認得,筆蓋上的夾子有一道刮痕。
「阿嬤,妳簽這裡就好。」
阿嬤的手往前伸。
我先拿到那張紙。
紙比我想的厚,有點硬,撕的時候聲音很鈍,不脆。我對半撕,再對半,再一次,最後一疊碎片捏在手裡,像一把剛剪好的碎菜。我走兩步,把它們丟進廢油桶。碎紙落在那層淡黃色的油膜上,慢慢吃了油,字一個一個爛掉。
攤前沒有人講話。旁邊鹽酥雞的抽風機在響,響到一半卡了一下,又轉回去。有個騎車的客人在攤前停了兩秒,看看我們三個人的臉,油門一轉走了。
阿嬤的飲料杯在檯面上流了一圈水,水漫到那把剪刀底下。
「小滿。」他說。
他嘴角還在笑,但眼睛先掉下來了,脖子右邊繃出一條筋。那張臉我看了二十五年,我第一次看到它裂開。
「你在幹嘛。」
「撕掉。」
「你知道我開車來這裡花多少時間嗎?」
「不知道。」
「阿嬤!」他轉頭,聲音硬了一格,「妳看看她。」
阿嬤抓住我的手臂。她的手很有力,指甲刮到我皮膚。
「阿滿!你是咧衝啥!」她轉向志豪,聲音又軟下去,「歹勢啦志豪,囡仔不懂代誌,我來講她。你紙拿去,我明仔載——」
「阿嬤。」我說,「這件事我來。」
「你來啥?」
「我來。」
我沒有解釋。我不能解釋。我要怎麼講?阿嬤,我死過一次,我在八月十七號深夜被燒死在這個攤子裡面,我死之前聽到妳這個孫子跟一個男人在鐵皮外面講話,那個男人問他確定裡面沒有人嗎。
我只是站在她跟他中間。
志豪深呼吸一次,把身體靠回椅背,動作慢慢的。他從紙袋裡又抽出一份,一模一樣的同意書,第二份。
「我有帶備份。」他說。
「你印一百份,我撕一百次。」
他看著我,看了大概五秒,然後把那份紙放回袋子裡,把紅線繞回紙釘上,繞了三圈。
「阿嬤,妳這個孫查某,脾氣真的像妳。」他站起來,拍了兩下褲子,把飲料杯留在檯面上。走了兩步,他停下來,回頭。
「小滿。」
「嗯。」
「這條街很舊了。」他說得很輕鬆,像在講天氣,「你去看你們攤子後面那條線。三攤共一條,用二十年了,膠帶纏著。夏天這麼熱,油鍋在那邊燒,那種東西自己會出代誌。」
我沒有動。
「出代誌以後就不用簽了。」他說,「保險也不會理你,這種老攤沒保。到時候阿嬤連三十萬都拿不到,什麼都沒有。」
「你怎麼知道那條線的?」
「什麼?」
「攤子後面的線。鐵皮擋著,要蹲下去把鐵皮扳開才看得到。」我說,「你剛剛連攤子後面都沒走過。」
他的表情空了半秒。就半秒,然後他笑出來。
「我小時候在這裡玩啊。」
「嗯。」
「小滿,你想太多了。」
他走出巷子,皮鞋踩在地上的聲音很平穩。
我站在原地,手還在圍裙口袋外面。上輩子所有人都說是意外。電線老舊、天氣太熱、油鍋沒關好。警察來過,消防局來過,報紙寫了一天半,然後就沒有人再提。
今天下午三點十分,我表哥站在這裡,用「自己會出代誌」這五個字告訴我,那不是意外。
「阿滿。」阿嬤在後面喊我,「你去哪裡?」
我已經在跑。
巷口那台Camry的引擎剛發動,冷氣壓縮機抖出那種很悶的嗡。他坐在駕駛座,窗降到一半,正在把牛皮紙袋丟到副駕上。
我一手撐在車頂上。鐵皮被太陽曬了兩個小時,燙得我掌心一縮,但我沒有拿開。
他抬頭看我。
「八月十七號晚上,你最好離夜市遠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