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鏡小說

第 5 章

預言

重生之夜市女王 2351 字 2026-07-22

車沒有走。

引擎還在低低地響,排氣管吐出一小團白煙,貼著地上那片雨後沒乾的水漬散開。巷口的路燈剛亮,光是橘的,照在他的車頂上像抹了一層油。我站在離車頭一公尺的地方,兩隻手還沾著醃粉,指縫裡黏黏的。

車窗降下來一半。志豪笑了。

「小滿,妳中暑喔。」

「我沒有。」

「八月十七,」他用食指敲方向盤,敲三下,「妳算命的?還是妳最近在看那個什麼命理直播。」

我沒有回話。夜市另一頭傳來鐵板刮動的聲音,有人在喊「豆干兩份內用」,機車一台一台從我背後鑽過去,喇叭聲短短的。我就站在那裡看著他。

他的笑撐了大概十秒。十秒之後嘴角還在,但眼睛先垮下來。

「妳到底在講什麼?」

「十七號晚上十點十分。」我說,「後段那排鐵皮倉庫,堆紙箱的那個角落先起來的。不是電線。電線在後面第二根柱子,離起火點六公尺,中間隔一道水泥牆。」

他的手離開方向盤了。

「消防栓在光明路那個轉角。」我繼續說,「接頭是壞的,去年就壞了,報修單里長辦公室壓著沒送。那天晚上巷子會被一台白色廂型車堵住,車尾朝內,車牌尾數我記得。消防車進不來,要從士東路繞。」

「妳……」

「還有一件事。」我往前半步,「十七號那天晚上你不在夜市。你在內湖吃飯,一桌五個人,有人會幫你作證你從八點坐到十一點半。你連那家店的名字都選好了。」

車裡的空調呼呼地吹,吹得他額頭上那撮頭髮抖。他的臉在橘色路燈下由紅轉白,不是慢慢白的,是像有人把插頭拔掉,一下子就沒血色。我看得很清楚。我這輩子沒看過一個人的臉可以在三秒內垮掉。

然後他問了那句話。

「誰跟妳講的?」

我心裡有個東西輕輕地落定,像秤上的秤砣終於停住。

一個沒有計畫的人,聽到有人說出未來的日期,會問「妳在講什麼」。只有已經知道那個日期的人,才會問「誰跟妳講的」。他不是在懷疑我瘋了,他是在查漏。他在算自己身邊有幾個人知道,那幾個人裡面誰最有可能開口。

「你自己說出來了。」我說。

他反應很快,馬上換臉:「小滿,妳誤會了,我是說妳講得那麼細,一定是有人在外面亂放消息,現在都更案很敏感,什麼難聽的話都有人講——」

「阿財叔的攤子後面沒有鐵皮,你怎麼知道我說的是哪一排?」

他閉嘴了。

「你剛剛沒問我哪一排。」我說,「你也沒問我為什麼火會燒到後面。你只問誰跟我講的。」

他的喉結上下動了一次。手伸過來要摸中控台,摸了兩次才摸到,把窗戶升上去五公分,又降回來。

「妳聽誰講的。」他又問了一遍,聲音壓得很低,換了一種語氣,變得軟,變得像小時候他帶我去投籃球機那種語氣,「小滿,妳跟我講是誰,我幫妳處理。真的。妳跟我講,我保證你們這一排不動。」

「你保證?」

「我保證。」

「你有資格保證,」我說,「那你就在名單上。」

他愣了一下,馬上改口:「我是說我去幫你們爭取——」

「爭取跟保證差很多,志豪哥。」

他的臉又白了一層。巷口那面招牌燈亮起來,紅底黃字的「炸物」兩個字打在他的側臉上,一半紅一半暗。他把手放回方向盤,握得指節都凸出來。

「阿嬤年紀大了。」他說,「她那個腳,站不到明年。」

「你剛剛講的是阿嬤的腳,不是她的攤子。」我說,「你已經算好她走了以後那塊地誰的了對不對。」

「妳把話收回去。」他說,聲音低了。「不要在夜市裡面亂講。」

「不要在夜市裡面亂講,還是不要在別人面前亂講?」我看著他,「你剛剛差點就說出第二個人的名字了。」

「林小滿。」

他第一次叫我全名。

「你們幾個人?」我問。

他沒答。他把檔位掛上去,車子往前竄了半公尺,我沒有讓。他踩了煞車。輪胎在濕水泥上發出一聲短短的擦聲。

「妳今年二十五。」他從半開的窗說,「不要那麼多事。」

車尾燈紅紅地滑出巷口,轉右,往承德路的方向。我站到看不見為止,才發現自己的手在抖。不是怕,是撐太久了。醃粉在指縫裡乾成一層殼。

回攤子的路上我走得很慢。我在心裡把剛才每一句話重放一次。他問「誰跟妳講的」,他沒問哪一排,他說「不要在夜市裡面亂講」——夜市裡面。這句才是最要緊的。那個人在夜市裡面。這件事不是他一個人搬得動的,他找的不是外面的兄弟,是這條街上的人。

攤子還在忙。油鍋咕嚕嚕地滾,阿嬤站在鍋前面,右手夾子左手夾子,兩隻手輪著翻。我洗了手,從錢箱底下抽出那本紅色的記帳本,翻到後面還沒用過的那一半,拿原子筆開始寫。

第一頁我寫日期,從八月十號一路往下寫到八月十七號。每一天下面留半頁。

八月十一,中午過後,兩個男的來拍照,一個穿灰色排汗衫,一個提黑色帆布包,白色廂型車停在光明路。他們會拍鐵皮那一排,拍三十幾張,其中十幾張是拍屋頂。

八月十二,晚上七點,里長辦公室有都更說明會,會發便當,來了二十幾個人,簽到簿傳一輪。

八月十三,賣米粉湯的阿財叔會簽同意書。他老婆住院,那個月要繳自付差額。

八月十四,晚上八點十分停電二十分鐘,整條街的燈牌都黑,只有金雨傘那攤的發電機在響。

八月十五,消防來檢查,開單,我們家滅火器過期兩年,罰六千。

八月十六,志豪會來借租約影本,說要辦稅務。阿嬤會給他。

八月十七,二十一點五十招牌燈閃兩下,二十二點十分後段起火,二十二點四十燒到我們這一排。我死在第二排跟第三排中間那條走道上。

我沒有寫最後那一句。我寫了「二十二點四十」,筆停在那裡,然後跳過去,另外開一頁。

那一頁我寫:要查的東西。同意書一共幾份、誰簽了。里長辦公室那台傳真機的紀錄。消防栓報修單。白色廂型車車牌。志豪的內湖那桌五個人是誰。哪一家建商。

再翻一頁,我寫人。左邊寫名字,右邊寫我知道的事。陳志豪,三十歲,五年前跟人合開室內設計公司倒掉,欠過錢。里長,任內第三屆,選舉補助款那件事街上都在講。阿財叔,米粉湯,老婆長庚住院。金雨傘那攤,去年偷接電被抓過。管我們這一排租約的房東,姓黃,人在加拿大,都是他妹妹在處理。

最後一行我寫:夜市裡面的那個人是誰。

我寫得手指發熱,原子筆在紙上壓出凹痕,翻過去背面都摸得到。攤前排隊的人換了三批,阿嬤喊我兩次「切一下」,我抬頭切完又低下去寫。塑膠椅被人拉來拉去,磨在地上一聲一聲。

抬頭的時候,阿嬤不知道什麼時候站到我旁邊了,油煙味整個人都是。她沒有問我在寫什麼,她先看我的眼睛,看了很久。

「憨孫。」她說。

「阿嬤。」

「你今仔日是咧衝啥?」她拿抹布擦手,眼睛沒有離開我,「你這本是咧記啥?」

「記帳。」

「你騙我。」她說。台語從她嘴裡出來的時候永遠比國語重。「你的目神無仝款。今仔早起還是囡仔,這陣看起來像我阿母。」

我不知道要怎麼回。她也沒有再問。她伸手把我額頭上的頭髮撥開,那隻手粗得像砂紙,摸過去的時候我差點掉眼淚。

「油要換。」她說完就走回鍋子前面。

我把筆蓋蓋上,闔起本子,順手用抹布壓在上面。就是那一下,我抬眼往巷口看。

巷口沒有路燈的那一段是暗的,靠著人家的後牆,堆了幾個回收的塑膠籃。有個男的站在那裡。個子高,白襯衫,袖子捲到手肘,一手插口袋,另一手垂在身側,夾著一份文件。

藍色的封面,長邊騎馬釘,右下角有一個手寫的編號。

跟志豪下午攤在我家桌上、被我撕掉那一份,一模一樣。

他不知道站了多久。他在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