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上那三個字寫得很端正。林秀琴。
我認得阿嬤的字。阿嬤只讀到小學三年級,寫自己的名字時,「琴」的最後一橫永遠會往右下拖出去一截,像收不住手。她寫「秀」的時候,禾字那一撇會壓到下面去,整個字擠成一團。這張同意書上的林秀琴,筆畫平平整整,收尾乾淨,是一個會寫字的人替不太會寫字的人寫的。
我沒有當場撕。我把那張影本折成四折,塞進圍裙的內袋,裡面已經有豆花阿姨那份、火鍋料阿伯那份、賣襪子那個大姐那份。四張紙貼著我的肚子,被汗浸得軟軟的。
那天晚上收攤,我洗鐵盤洗到十二點半。腦子裡有一句話一直轉:簽名已經在上面了。
既然簽名已經在上面了,他們就不需要我們家點頭。那他們還缺什麼?缺一個攤子消失的理由。缺一個沒有人會出來爭的理由。
上一世八月十七晚上,我被關在攤子裡面。煙不是從門縫進來的,是從天花板那條縫落下來的,從阿嬤睡的那間正上方落下來的。我記得那個味道,不是油燒起來的味道,是塑膠和電線皮燒起來的味道,又甜又嗆,鑽進鼻腔就下不來。
八月十五早上九點半,我去隔壁五金行跟阿發借鋁梯。
「小滿你要幹嘛。」
「招牌燈箱一閃一閃的,我上去看看。」
阿嬤在裡面剁雞胸,聽見了,喊一聲:「較細膩咧,鐵皮踏破你就欲賠人。」
「我知啦。」
十點的鐵皮,手掌貼上去像貼在剛熄火的鐵板上,我墊了塊抹布才敢撐。上面是二十年沒人清過的世界:油煙結成一層黑膜,指甲一刮就捲起來;兩隻乾掉的蟑螂;一個生鏽的舊菜單鐵架,上面還印著雞排三十五元。
配電是我爸自己弄的。他以前在工地做過,走明線,一段一段套半截PVC管,三條線併進一個灰色的接線盒。他有個習慣:絞接完先纏黑膠帶,再套熱縮套管,用打火機燒緊。我小時候在旁邊看過,他還罵我不要靠太近。
接線盒左邊那條,膠帶是新的。
顏色比旁邊那幾條黑得多,也亮得多,表面上沒有積油煙。夜市的油煙一個禮拜就能把東西糊掉一層,這條乾乾淨淨。
我用小刀把膠帶挑開。裡面沒有熱縮套管。銅線被人刮掉一段外皮,露出來兩公分多,絞接是鬆的,用手指就能撥動。旁邊另外多出一小段細銅絲,一頭壓在接點上,另一頭繞在支撐棚架的鐵管上,繞了三圈,尾端還藏進鐵管跟鐵皮的縫裡。
我在攤子上長大,我知道那是什麼。那不是接錯,那是要它跳、要它熱、要它在某個電流高的時候把火留在那裡。
再往下看一點,接線盒下面塞了東西。三個壓扁的紙箱,一塊保麗龍,一團舊抹布,還有半瓶不知道誰放上去的沙拉油空瓶。這些東西原本不會在那裡。這些東西是被人放上去的。
然後我抬頭看位置。
接線盒正好在後間的上方。
後間就是阿嬤睡的地方。三坪不到,一張彈簧床墊直接鋪在木板上,天花板是夾板加塑膠布,塑膠布上面壓著整疊舊報紙擋漏水。阿嬤睡覺不關門,怕熱,開一台老風扇對著自己吹,吹一整夜。
如果那個接點在半夜燒起來,火會先從夾板落下去。落在她身上。
我坐在鐵皮上坐了很久。太陽曬在我後頸,燙得刺痛,可是我背上一直在冒冷汗,冷汗流到腰。我的手在抖,抖到我得把手掌壓在膝蓋上才停得下來。
我原本以為他們要的是攤位。
錯了。攤位只是紙上的一格。他們要的是一場意外,一場不用談判、不用簽名、不用賠錢的意外。他們要阿嬤變成報紙上那七個字:一名七十餘歲婦人。
下面傳來阿嬤的聲音:「小滿,燈箱有好無?」
我低頭看下去。她站在鍋子旁邊,圍裙上一片油漬,手裡拿著長筷,抬頭看我的時候瞇著眼睛,因為太陽太大。她的頭髮全白了,用一支黑色髮夾夾在後面。她已經在這個位置站了四十一年。
「安定器壞去,我去換一個。」我說。
「你莫佇上面坐,鐵皮會燒尻川。」她說完就轉回去顧鍋。
我從鐵皮上下來,先去對面便利商店買了一瓶礦泉水,把整瓶倒在頭上,然後上去拍照。
我拍全景,讓招牌跟攤號一起進畫面。我拍接線盒特寫,把新膠帶跟舊膠帶放在同一張裡對比。我拿一枚十元硬幣放在露出的銅線旁邊當比例尺。我拍那圈繞在鐵管上的細銅絲,拍下面的紙箱跟保麗龍。最後我開錄影,繞一圈,一邊念:八月十五,上午十一點四十,士林大東路,我家攤位棚架上方,這個接點被人動過。
拍完我做兩件事:上傳雲端,然後寄一封信給自己。
下午我去消防隊。
分隊的辦公室很亮,日光燈管四支排成兩排,白鐵桌,一台飲水機,牆上貼著防火宣導的海報,邊角捲起來。值班的是個很年輕的隊員,姓蔡,穿深藍色制服,短袖,手臂晒得黑白分明。他讓我坐,聽我講了七分鐘,中間沒有打斷。
「所以,」他問,「現在是有起火嗎?」
「沒有。」
「有燒焦、有冒煙嗎?」
「沒有。」
他把筆放下來,換了個坐姿。
「小姐,我不是在推你。」他說,「我們這邊要開案,要有火災。沒有火災就沒有火災案件。你講的這個是電氣的問題,屬於用電安全,你可以打台電,或者請合格的電匠來,還有你講的有人爬上去動線路,這個是刑事,你要去警察局報。」
「報了他們會來看嗎?」
「會做筆錄。」他停了一下,「但是這個東西……你要證明是誰動的。」
我沒有講話。他去飲水機接了一杯水給我,紙杯,溫的。
「檢修申報那個,是有列管的場所才要,你們攤位不在裡面。」他說,「我可以跟班長講,看能不能安排巡邏的時候過去看一下,宣導一下。這個我可以做。」
「宣導。」
「對。」他自己也知道這兩個字很輕。他把單子推過來,「你先留一下資料。真的有狀況,一一九打了我們四分鐘就到。」
四分鐘。上一世我從聽見第一聲爆到跑不出去,大概就是四分鐘。
我沒有生他的氣。他不是壞人,他照規定辦事,規定裡面沒有替「還沒發生的事」留位置。制度是給發生過的事用的。而我要處理的事還沒發生,我是唯一一個知道它會發生的人。
走出分隊,門口的水泥台階燙腳。我站在那裡把三件事想清楚。
一、證據。照片影片已經有了,但那不夠。我打電話給我爸以前的師傅,姓周的電匠,約他明天早上來,拆一段換一段,收據上要寫清楚:原接點有人為改接痕跡。他問我要寫這麼硬幹嘛,我說我要拿去給人看。
二、把阿嬤挪走。她不能睡在那個天花板底下。理由我已經想好了,她的膝蓋拖了兩年,我明天就掛號。
三、把時間搶回來。他們排的是八月十七。那我就把八月十六用完,把八月十七守死。
那天晚上我提早收攤。我把後間的棉被、藥罐、電風扇全部搬到前面,換上一疊摺好的紙箱蓋一條舊床單,遠遠看還像有人躺著。周師傅明天才來,那個接點我一根手指都沒動,只在膠帶邊緣點了一小點白色油漆,米粒那麼大。如果有人再上去,那點漆會偏,我就知道。
鐵捲門拉下來的時候,滑軌乾得刮出一長串響。我把門鎖好,忽然想到棚架東側還有一段線我沒拍到,就又把梯子架起來,爬上去補拍最後一張。
按下快門,我抬起頭。
對面那棟大樓五樓的窗簾,動了一下。